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开设分公司股东合作协议?

开设分公司股东合作协议有哪些内容
  
  一,开设分公司股东合作协议有哪些内容
  
  第一章 总则
  
  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成立_________(以下简称公司)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 股东各方
  
  第一条 本合同的各方为:
  
  甲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 ___ 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第三章 公司名称及性质
  
  第二条 公司名称为:_________。
  
  第三条 公司住所为:_________。
  
  第四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
  
  第五条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 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整(RMB_________)。
  
  第七条 各方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如下: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丙方:_________。
  
  第五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八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_________。
  
  第九条 公司经营范围是:_________。
  
  第六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 股东
  
  第十条 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缴纳出资后,即成为公司股东。公司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十一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二)参加或者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及董事会并享有表决权;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的规定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七)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股东合作协议的内容在有关法律上有着详细的规定,因此自己需要注意有关的要求,尽量不要做出违反自己实际情况的事情,但是更多的是自己需要合理的运用有关条例,只要自己的操作在相关程序上就可以解决自己的问题,不过有关的环节限定较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工伤鉴定收费标准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国家明确制定的有劳动能力鉴定的收费标准,因此各省市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针对工伤鉴定申请收费的时候,收费标准都不会和国家制定的标准有较大出入......


·行使保证人的抗辩权有哪些
      行使保证人的抗辩权有哪些情形?在借贷双方建立债权债务关系过程中,保证人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同合同当事人一样,保证人也有主张抗辩权的权利。保证......


·医疗过错癌症误诊怎么办
      医疗过错癌症误诊怎么办常人眼中的“误诊”与法律上的“误诊”是两个概念。在一般人眼中的误诊,是从上帝的角度来看的,只要医生所作的判断与实际不相......


·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时间是多久
      婚姻状态具体可以分为三种,即有效、无效以及可撤销。其中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具体情形,这都是由法律事先作出规定的。符合规定的情形,则就可以申......


·中山民事诉讼律师收费标准是什么
      中山民事诉讼律师收费标准是什么计时收费200-3000元/小时。计件收费:不涉及财产的民事诉讼:3000-20000元/件。涉及财产的民事诉讼:在收取基础费用......


·实习期离职申请时间是多久
      对于当代大学生来说,特别是步入大四阶段的大学生来说,对实习肯定都不陌生,因为实习是每个大学生都免不了要经历的。可如果在实习期想离职又该怎么办......


·怎么要回欠条的钱
      欠钱不还操作流程:1.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就是将对方的账户、房子、车等财产查封上,防止对方转移财产。2.起诉。接下来就是立案、庭审、判决了......


·合法分居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一般来讲,夫妻分居都是合法的,但如果是因为感情不和分居,并且达到了离婚条件的话,那么就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判决离婚。到底这个合法分居......


·商标续展补正费用是多少?
      商标续展补正费用是多少?一份续展注册申请需缴纳规费1000元。如果是在期限届满的六个月宽展期内提交续展注册申请的,还需缴纳250元的延迟费。如果是委......


·什么是债权债务结算账户的借方登记
      什么是债权债务结算账户的借方登记一、什么是债权债务结算账户债权债务结算账户是用于反映和监督会计单位与单位间或与个人间债权、债务往来结算业务......


·建筑工程质量保证措施的规定内容是怎么样的?
      建筑工程的质量存在问题的,就有可能涉及到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所以对于工程质量一定要严格把关。那么关于建筑工程质量保证措施规定内容是怎么样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