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什么是工伤事故

什么是工伤事故
  
  我国国家标准《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中指出,伤亡事故指企业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
  
  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的规定及《工伤保险条例》的基本精神,工伤事故应该是指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所有用人单位的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事故。即职工在本岗位工作,或虽不在本岗位工作,但由于其所在单位的设备和设施不安全、管理不善,以及本单位领导指派到本单位以外从事工作时,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事故。其本质特征是由于工作原因直接或间接造成的伤害和急性中毒事故。
  
  二、工伤事故包括哪些类型
  
  (一)根据损伤原因划分,工伤事故类型可以分为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透水、放炮、火药爆炸、瓦斯爆炸、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窒息以及其他伤害。
  
  (二)根据伤害程度,工伤事故可以分为轻伤事故、重伤事故和死亡事故。轻伤事故是指一般伤害不太严重,造成职工肢体伤残或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轻度损伤,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的伤害。
  
  关于重伤事故,按照劳动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试行)》([60]中劳护久字第56号)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为重伤事故:
  
  (1)经医生诊断为残废或可能成为残废的。
  
  (2)伤势严重,需要进行较大的手术才能挽救的。
  
  (3)人体要害部位严重的灼伤、烫伤或非要害部位的灼伤、烫伤占全身面积的1、3以上。
  
  (4)严重骨折(胸骨、肋骨、脊椎骨、锁骨、肩胛骨、腕骨、腿骨和脚骨等因受伤引起骨折)、严重脑震荡等。
  
  (5)眼部受伤较剧,有失明可能。
  
  (6)手部伤害。大拇指轧断一节,食指、中指、无名指、小指任何一只轧断两节或任何两只各轧断一节的;局部肌肉受伤甚剧,引起机能障碍,有不能自由伸曲的残废可能的。
  
  (7)脚部伤害。脚趾轧断3只以上的;局部肌腱受伤甚剧,引起机能障碍,不能行走自如,可能残废的。
  
  (8)内部伤害。内障损伤,内出血或伤及腹膜等。
  
  (9)凡不在上述范围内的伤害,经医生诊断后,认为受伤较重,可根据实际情况参考上述各点审查确定。
  
  综合上文的内容,我们清楚什么是工伤事故。在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时候,需要注意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申请,另外不仅是用人单位有权申报工伤,作为受伤劳动者及其直系亲属也是有权提出申请的,所以实践中不要一直等着单位申请,自己也是可以积极主动的申报工伤。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协议离婚后变更抚养权是否可行
      我们发现很多时候变更未成年子女抚养权都是之前夫妻是诉讼离婚的,因而有的人就认为如果夫妻是协议离婚的话,那可能之后就无法变更抚养权了。那究竟夫......


·怎样认定过失致人死亡罪
      司法实务中,对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进行认定,才能比较准确的进行定罪,这样才能够最大限度的避免出现冤假错案。那实践中,该怎样认定过失致人死亡罪呢......


·根据法律规定供应商欠钱不还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供应商欠钱不还怎么办?需要收集相关证据,直接到法院诉讼解决,起诉需要准备的证据主要有:①证明当事人(原、被告或第三人)诉讼主体资格的......


·刑诉法传唤条款有哪些规定?
      刑事诉讼是规定刑事案件办理流程的法律,其中不仅包括刑事诉讼的程序,还包括刑事侦查方面的规范。传唤就是刑事诉讼侦查方面常用的侦查手段,对于发现......


·指示交付的质权成立时间是什么时候?
      指示交付的质权成立时间是什么时候?指示到达第三人时候设立。即动产由第三人占有时,出让人将其对于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受让人,以代替交付。特点......


·代书遗嘱生效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代书遗嘱生效的法定条件是什么?第一,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由见证人代替遗嘱人书写遗嘱。代书遗嘱不是代书人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遗嘱,而是代书人按照遗......


·发表权属于著作财产权吗
      发表权属于著作财产权吗一、发表权属于著作财产权吗发表权并不属于著作财产权,相反,发表权是属于著作人身权的一类,该权利由作者享有,不可转让......


·私募基金分红有哪些法律问题
      私募基金分红有哪些法律问题不管是何种形式的分红,对投资者而言其总资产的价值并未改变,只是以基金份额增多或者现金增多的形式表现。所以单纯从这点......


·南昌社保补缴条件是怎么样的?
      南昌社保补缴条件是怎么样的?补缴条件1、本市户籍或外地非农业户籍2、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3、社会保险账户在南昌市4、社会保险账号处于暂停......


·软件著作权保护有哪些条件,软件著作权的限制有哪些?
      软件著作权保护有哪些条件,软件著作权的限制有哪些?一、软件著作权保护有哪些条件1、原创性,即软件应该是开发者独立设计、独立编制的编码组合。......


·房产他项权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房产他项权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房产的他项权是指除了产权人外,其他的个人对该房产拥有的权利。一般是指房屋抵押权。房屋他项权证是由相关的登记机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