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买房没有签购销合同实际上说的就是确立买房意愿之后却还没有与另

买房没有签购销合同实际上说的就是确立买房意愿之后却还没有与另一方签订房屋购买合同,这种现象在生活中是比较常见的。那么买房没有签购销合同可以退款吗?有哪些注意事项?下面,就让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吧!
  
  一、买房没有签购销合同可以退款吗?
  
  很多购房者对于合同关系存在误解。其实,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不等于合同关系未成立。因为合同形式包含口头形式、书面形式以及其他形式。一旦合同关系成立,就不能随意毁约。以“签订了定金合同却没有签订购销合同”为例,其与开发商事先签订了定金合同,如果其中对双方的违约事宜作出了约定,那么,这位购房者要反悔、与开发商又无法协商免责的话,需按照定金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定金合同未对违约事宜作出约定的,这位市民单方面要解除合同的,会依据《合同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进行处理。如果双方协商不成,这位市民可能将面临违约责任,甚至要承担相应的赔偿。
  
  二、签订购销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1、类似“在出卖人出示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单方签署了《房屋交接单》的情形下,视为出卖人已完全具备向买受人交付商品房的条件”的条款。
  
  解释:这是开发商为减少因业主拒绝办理入住所带来的麻烦而制定的,属单方认可就能成就的条款,意味着业主办理入住是无条件接受开发商提供的房屋。这种条款是不能签订的。
  
  2、诸如“建筑面积或套内建筑面积误差缩水超出3%,除向买受人退还全部房款外,按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支付利息”的条款。
  
  解释:购房人要坚持改为人民银行同期固定资产贷款利率,因为这两者之间的差别很大。退一步说,即使不约定,也不能约定成存款利率,因为不约定的情况下诉讼时还可能主张贷款利率。
  
  3、诸如“不可抗力包括买卖合同订立后发生的临近市政工程建设导致商品房无法进行正常施工”条款。
  
  解释:这是开发商免除自身责任的条款,单方扩大了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范围,购房人可不接受。
  
  4、类似“买受人申请商业银行贷款的具体数额和具体年限以银行最后审批为准。如果银行批准的贷款金额低于买受人所申请的数额,则买受人必须在接到银行或出卖人通知之日起10日内,以现金形式向出卖人支付差额部分,否则视为逾期付款,应按买卖合同第七条承担违约责任”的条款。
  
  解释:这是开发商转移风险的条款,本来应该由双方承担的风险,现在变为由购房人来全部承担。
  
  现实生活中,诸如上述介绍到的签订了没有签订购销合同的情况是比较多件的,而对于很多人来说,“买房没有签购销合同可以退款吗”也是一个一直困扰您的问题,不过至于到底是否可以退款,一般情况下,咱们需要根据现实情况来进行最终判定,并非所有情况都是一概而论的。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通常购房合同违约金怎么收取
      通常购房合同违约金怎么收取?购房合同违约金没有固定标准,购房合同中,开发商与买房人就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有约定的,一般从其约定。但......


·一、离婚不争财产的事后能否要求分割财产?
      一、离婚不争财产的事后能否要求分割财产?离婚不争财产的事后不能要求分割财产,财产放弃声明书甲方身份证号乙方身份证号内容:二人共......


·离婚有一方不同意如何处理
      离婚有一方不同意如何处理我国法律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1、法院调解......


·拿到工伤受理书下一步该怎么办?
      拿到工伤受理书下一步该怎么办?拿到工伤认定受理书的下一步应该等待工伤认定的结果。一般来说,等待的时间为六十天,在拿到认定书后,若对认定结果不......


·劳动关系如何跨市转移?
      企业在成功聘用劳动者后建立了他们雇佣和被雇佣的关系,也就是形成了劳动关系,而企业在各地区的发展需要调用相关人员的时候,劳动关系也会跟随地区而......


·民事案件举证期限有多久?
      民事案件举证期限有多久?一、举证时限的一般规定1.被告应当在答辩期届满前提出书面答辩,阐明其对原告诉讼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的意见。2.......


·物权法土地使用权抵押方面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土地使用权抵押方面规定是什么?我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


·企业提前辞退员工合法吗?
      企业提前辞退员工合法吗?不合法。提前三十天天,但你的因为人数已满辞退你的,属于违法行为,除工资外,还要支付你双倍赔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


·个人申请破产可以不用还债吗?
      个人申请破产可以不用还债吗?一、个人申请破产后债务怎么办?个人申请破产后,我们可以视为其已经不具有了还债能力。那么此时对于其的债务问题,就可......


·一、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承租人可以要求哪些赔偿?
      一、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承租人可以要求哪些赔偿?违约赔偿、实际损害赔偿等等,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


·醉驾交通肇事致人轻伤怎么处罚
      醉驾交通肇事致人轻伤怎么处罚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造成重伤的才会构成交通肇事罪,所以醉酒驾驶机动车造成轻伤的,按危险驾驶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