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夫妻分居几年可以判离婚

夫妻分居几年可以判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3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因为《婚姻法》是2001年修订,且效力高于司法解释,所以应该以《婚姻法》的规定为准。但必须注意分居的原因是夫妻感情不和,其他因工作、学业等原因,分居两年以上的,也不能作为夫妻感情破裂的理由。
  
  以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为由请求离婚的,应注意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其一,客观上夫妻没有共同生活,夫妻双方完全分开生活,夫妻之间已经不同床共枕、没有相互关照、日常生活也完全分开互不相关。
  
  其二,主观上有分居的意思。即夫妻一方或双方拒绝夫妻共同生活,因此,仅有分居生活的客观事实,尚不足以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分居。
  
  其三,分居的期间必须达到两年以上,分居期间应该是连续不间断的。如果夫妻因感情不和多次分居的,但中间因暂时和好又恢复共同生活的,不能将前后几次分居的时间相加计算。注意如何证明夫妻已经分居两年由原告负责举证。
  
  二、哪些证据可以证明离婚分居
  
  以下几种情况在实践中可以用来证明分居状况:
  
  1、一方居委开具的一方居住证明;
  
  2、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3、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
  
  4、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
  
  5、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6、证人证言,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不过因为证人往往和为其作证的一方有利害关系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单独的证人证言难为法院采信,要辅佐以其他的证据;
  
  7、前一次诉讼确认的分居情况。
  
  按照法律中的规定,夫妻分居需要夫妻以感情不和而分居,至于分居的时间一般要求持续2年及其以上的时间才行,另外在夫妻分居期间,也要求双方互相不履行夫妻义务,而这些都是分居离婚的条件,如果不满足的话,那最终都是无法判决夫妻离婚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刑事诉讼法对嫌疑人讯问有什么要求?
      在刑事诉讼法中无非就是对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处理问题上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就比如说作为主要针对对象的嫌疑人需要得到其认罪的口供的时候就需要进行讯问......


·与第三者没领证有小孩算重婚吗
      与第三者没领证有小孩算重婚吗?婚外有孩子与重婚没有必然关系,在未离婚的情况下如果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构成重婚罪,无论是否有子女。根据司法实......


·中介公司三方合同毁约怎么办?
      中介公司三方合同毁约怎么办?中介公司三方合同毁约的可以要求赔偿违约金,并要求赔偿损失,单方毁约造对相对方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包括合理的预......


·葫芦岛交通伤残赔偿项目有哪些?
      葫芦岛交通伤残赔偿项目有哪些?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


·找人打架怎么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


·劳动法中工伤鉴定8级赔多少钱?
      劳动者在工作中受到伤害以后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相关单位根据其提供的申请材料以及真实情况会对其是否是工伤进行认定,认定工伤后用人单位就需要赔偿了......


·上班途中开车受伤是否是工伤
      职工上班途中受伤是否是工伤要分情况。在上班途中合理的时间内,在必经路线上,受到非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所导致......


·什么是房屋拆迁,房屋拆迁的程序是怎样的
      什么是房屋拆迁,房屋拆迁的程序是怎样的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城市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城乡统筹发展的进一步推进,新建筑的建起,需要拆迁的房屋越来越多,......


·土地使用证动迁怎么办?
      土地使用权证书是使用者对土地的使用凭证,如果当事人不具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的话是没有办法办理正常的拆迁的,关于土地使用证动迁怎么办很多人有疑问,......


·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犯罪主体是谁?
      我国的经济犯罪包括了较多的种类,其中就包含了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从字面意义上了解,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是指将客户资金吸收之后,工作人员将这......


·打架拘留一般多长时间?
      打架拘留一般多长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九条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