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几人以上打架算聚众斗殴?

聚众斗殴由于其严重影响了社会的治安与稳定,我国的公安部门对于聚众斗殴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情节严重的还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对于聚众斗殴也有着一定的判定标准,至少三人以上的打架事件才能被视作聚众斗殴。针对几人以上打架算聚众斗殴该问题在下文中做出了解释。几人以上打架算聚众斗殴从法律层面的规定来看,至少三人以上的打架事件才会被视作聚众斗殴。聚众斗殴罪中的"聚众",一般是指人数众多,至少不得少于3人斗殴,主要是指的采用暴力相互搏斗,但使用暴力的方式各有所别。聚众斗殴多表现为流氓团伙之间互相殴斗,少则几人、十几人,多则几十人,上百人,他们往往是约定时间、地点,拿刀动棒,大打出手,而且往往造成伤亡和社会秩序的混乱,是一种严重影响社会公共秩序的恶劣犯罪行为。聚众斗殴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纠集众人结伙殴斗的行为。聚众斗殴主要是指出于私仇、争霸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而成伙结帮地殴斗。"聚众",一般是指人数众多,至少不得少于3人三人成“众”,“聚众”就是“纠集三人以上的行为”,但对“三人”的理解恰是争议所在。如:聚众斗殴要求至少有双方互殴,是否要求互殴双方均达到三人以上?一方是三人以上,而另一方仅一或两人是否可以构成本罪?双方人数均未达到三人,但总数达到三人的,是否可以构成本罪?纠集者是否包括在人数内? 笔者认为,第一,聚众斗殴罪中的 “众”应该理解为斗殴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达到三人以上。聚众斗殴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任何一方未达到三人以上就否认聚众斗殴的存在,有放纵犯罪的嫌疑,不利于打击此类犯罪。因此,达到三人以上的一方即可构成本罪。另一方因为缺少“聚众”的要件而不构成本罪;第二,如果双方均未达到三人以上,即使双方人数相加达到三人,也不能构成本罪,而只能认定为一般的斗殴行为,如果在斗殴中有其他犯罪发生,则可认定为其他犯罪,如故意伤害等。因为,至少一方聚众三人以上实施斗殴才能达到聚众斗殴罪所要求的侵害公共秩序的程度;第三,纠集者是否包括在“众”之内,取决于纠集者有无亲临现场指挥或参与斗殴,若有亲临现场则应计算在内,反之,则不包括在内。另外,虽然我国刑法只处罚聚众斗殴罪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不处罚一般参加者,但一般参加者仍应计算在聚众人数之内,成为量刑的重要因素。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众斗殴的;(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四)持械聚众斗殴的。按照法律条令聚众斗殴的判定标准一般为至少三人。规模较大影响恶劣的情况还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刑事处罚。与此同时聚众斗殴的目的也会被纳入判定的参考标准当中。对于聚众斗殴情节严重的情况,公安机关会酌情追究刑事责任,判处有期徒刑等处罚。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给了残疾赔偿金就没有误工费吗?
      给了残疾赔偿金就没有误工费吗?1、给了残疾赔偿金就没有误工费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的规......


·关于宅基地补偿标准有哪些新变化?
      一、宅基地征收补偿标准新变化????农村的宅基地被征收一般会分成两种形式,一是货币补偿,也就是根据当地的地价等情况来照价赔偿;另一种则是给与......


·出了车祸只保了交强险怎么赔偿
      出了车祸只保了交强险怎么赔偿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


·孕妇休完产假辞职合法吗
      孕妇休完产假辞职合法吗休完产假就辞职一般来说是合法的。但对于企业来说是非常不划算的。根据我国《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有98天产假......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名册记载事项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发行记名股票的,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各股东所持股份数;  (三)......


·量刑一年以下或拘役会判缓刑吗?
      量刑一年以下或拘役会判缓刑吗?量刑一年以下或拘役并不必然判处缓刑,还需要具备缓刑的其他条件。对犯罪分子是否能判处缓刑,还是需要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国家允许的最高利息是多少
      国家允许的最高利息是多少?在如今互联网经济大盛的时代,催生了一批网络借贷的公司,他们靠着高额的利息费存活,我们也听说过很多大学生借一万还十万......


·刑事技术侦查特点有哪些
      在高科技迅猛发展的今天,刑事技术侦查在刑事案件侦查领域的应用有效帮助了侦查机关查清事实,并为指控犯罪嫌疑人提供了正要的证据依据。下面,我们经......


·非上班地点受伤算不算工伤?
      非上班地点受伤算不算工伤?非上班地点受伤是否算工伤需要根据其是否满足工伤的条件来确定,根据法律规定,因公外出期间因工作原因受伤或者上下班途中受......


·工程质量违法行为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工程质量违法行为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什么?对于广大业主来说,工程质量是其关心的话题之一,工程质量出现问题,会影响建筑物的使用。而目前在工程建筑领域......


·婚前一方支付首付的房产归属
      婚前一方支付首付的房产归属1、婚前男方按揭买房,以男方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婚后仍由男方以个人财产还贷,房屋登记于男方名下的,除非夫妻双方另有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