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新个税计算公式和内容是什么样的?

新个税计算公式和内容是什么样的?
  
  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个人所得税涉及到每个人的钱袋子,所以备受关注,那新个税计算公式和内容是什么样的?
  
  一、新个税计算公式和内容是什么样的
  
  公式: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 -“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一)完善有关纳税人的规定。
  
  草案借鉴国际惯例,将纳税人分为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分类纳税。在中国境内居住是否满183天,为其分类标准。
  
  (二)实行综合征税,11类变7类。
  
    《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三)优化调整税率结构。
  
  一是综合所得税率。以现行工资、薪金所得税率(3%至45%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为基础,将按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调整为按年计算,并优化调整部分税率的级距。具体是:扩大3%、10%、20%三档低税率的级距,3%税率的级距扩大一倍,现行税率为10%的部分所得的税率降为3%;大幅扩大10%税率的级距,现行税率为20%的所得,以及现行税率为25%的部分所得的税率降为10%;现行税率为25%的部分所得的税率降为20%;相应缩小25%税率的级距,30%、35%、45%这三档较高税率的级距保持不变。
  
  二是经营所得税率。保持5%至35%的5级税率不变,适当调整各档税率的级距,其中最高档税率级距下限从10万元提高至50万元。
  
  (四)起征点由3500元上调至5000元/月。
  
  个税起征点由3500元上调至5000元/月(6万元/年)。
  
  但要注意,这个起征点不止是工资、薪金,还包括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对这四项收入实行综合所得纳税。对单纯拿工资、薪金的人,总体上税负有不同程度下降,但对后面三类收入高的人,则不一定是下降了,相反有可能升高,甚至是大幅升高。
  
  注:工资和劳务报酬有什么区别?
  
  两者最大的区别就是有没有签劳动合同,签了领的是工资,没签领的是劳务报酬。
  
  两者计税方式: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
  
  劳务报酬所得:之前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现在也是按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
  
  此外,对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和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统一适用,不再保留专门的附加减除费用(1300元/月)。
  
  (五)设立专项附加扣除。
  
  草案在三险一金扣除项目继续执行的同时,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
  
  具体怎么扣除,还有待细则明确。
  
  (六)增加反避税条款。
  
  草案针对个人不按独立交易原则转让财产、在境外避税地避税、实施不合理商业安排获取不当税收利益等避税行为,赋予税务机关按合理方法进行纳税调整的权力。规定税务机关作出纳税调整,需要补征税款的,应当补征税款,并依法加收利息。
  
  也成为当前的焦点问题。此次个人所得税法的修订力度是前所未有的大,税法不仅影响着数量众多的纳税人的切身利益,也对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立法思维产生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因此,影响非常深远。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土地使用权是否是债务人的破产范围
      土地使用权是否是债务人的破产范围一、相关法规《关于破产企业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应否列入破产财产等问题的批复》第2条规定:“企业对其以划拨方式......


·遇到故意拖欠工资如何处理
      故意拖欠工资如何处理我国《劳动合同法》第3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


·老公借钱老婆没签字,妻子也要一起还钱吗
      老公借钱老婆没签字,妻子也要一起还钱吗夫妻双方本是一体,财产也是共同所有,所以无论是债务还是财富双方都要一起承担。但是夫妻双方的想法与做法......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有哪些?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有哪些?在我国,城镇土地归国家所有,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但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公民如果想要使用土地,首先应取得该处......


·景区游玩致死责任怎么分?
      景区游玩致死责任怎么分?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由于景区的原因造成安全事故发生的,景区需要承担行政处罚、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构成犯罪的,追究刑......


·认定犯罪既遂犯罪事实一定成立吗?
      认定犯罪既遂犯罪事实一定成立吗?犯罪既遂已经认定的情况下,是存在犯罪事实的。根据刑法分则各种犯罪构成的具体规定和刑法的一般理论,犯罪的既遂有以......


·合同解除后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合同解除后的法律后果有哪些?合同解除后的法律后果有未履行的合同不再履行,并且需要存在违约责任的,承担违约责任。我国法律承认合同解除与损害赔偿并......


·怎么选择伤残等级鉴定机构
      一般情况下,各鉴定机构所作出的鉴定结论是一致的。但是,当伤情属于“可评可不评,可高评可低评”的情况时,各鉴定机构的做法却不完全一致,有的鉴定......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订有哪些注意事项?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订有哪些注意事项?1、必须在同一单位连续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这是大前提;2、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和第40......


·新刑法对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处罚标准
      新刑法对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处罚标准依照《刑法》规定,犯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


·工资福利费的规定是什么?
      提到工资,相信您一点也不陌生,可是对于工资福利费呢,你又了解多少,这是一个令人感到困惑的问题,因此,为了方便您学习了解,我们整理了一些详细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