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二审中上诉改判的机会大吗?

审中上诉改判的机会大吗?改判也是要看原因的,开始二审的原因也是有很多的,也不一定就会改判的,除了有新的证据能改变原判外还要看法庭对其案件的审理程度。二、第二审程序第二审程序是为了保证当事人依法行使上诉权和上一级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审判而设置的。人民法院适用第二审程序对上诉案件进行审理后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得上诉。因此,第二审程序又称终审程序。第二审程序是上诉人要求上一级人民法院审查第一审人民法院的裁判是否正确、合法,以上诉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诉讼程序;也是上一级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上诉请求,对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判的有关内容进行检查、监督,使有错误的裁判在发生法律效力前得到纠正的诉讼程序。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二)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改判;(三)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四)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当事人对重审案件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本条是关于对不服一审判决上诉案件如何处理的规定。依该规定,二审法院根据一审法院就案件的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履行法定程序情形的不同,对上诉案件的审理结果,既可以是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或者依法改判;也可以撤消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其实对于双方当事人的民事纠纷,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第一次如果当事人不服的,是可以提出上诉,启动二审程序的。那么,上诉改判的机会大吗,其实不大,除非有新的证据但是证据是很难找到的,所以大多数如果只是纠纷,还是各让一步比较完美。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学院老师醉驾要开除公职吗?
      学院老师醉驾要开除公职吗学院老师醉驾涉嫌犯罪,应处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拘役,并处罚金,但尚未达到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不应当给予开除处分。需......


·债权转让需要债务人同意吗?
      债权转让需要债务人同意吗??一、债权转让需要债务人同意么债权的转让无须债务人同意,但要通知债务人。《合同法》第79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不离家怎么处理?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不离家怎么处理?根据法律规定离婚不离家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家。离婚不离家债务的分配:一方债务一方所有,另一方可以不承担,共......


·无证驾驶撞死人能缓刑吗
      无证驾驶撞死人能缓刑吗无证驾驶撞死人能缓刑吗?由于无证驾驶撞死人构成了交通肇事罪,因此此时需要判定交通肇事罪是否可以被判处缓刑。这就需要先看......


·行政处罚决定诉讼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行政处罚决定诉讼期限是怎么规定的一、行政处罚决定诉讼期限是怎么规定的?《行政处罚法》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满足什么条件承担连带责任
      (一)、连带责任人必须在两个或两个以上连带之债是承担连带责任的前提。连带之债是指以同一给付为标的,各债权人或各债务人之间有连带关系的多数人之债......


·全款买卖合同一般违约金怎么计算?
      全款买卖合同一般违约金怎么计算?一、买卖合同的违约金规定一般认为,现行合同法所确立的违约金制度是不具有惩罚性的违约金制度,而属于赔偿性违约......


·你犯罪了,可以很快确定是你
      你犯罪了,可以很快确定是你·你失踪了,可以确定是你·你易容了,仍然可以确定是你·未来的身份证可能会采用DNA身份认证二、醉酒驾驶机......


·被检察院批捕了会判刑吗
      一、被检察院批捕了会判刑吗不一定,还要经过审查起诉程序,确定是否提起公诉。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


·寻衅滋事行为的认定有哪些规定?
      有很多人会把“寻衅滋事”和“打架斗殴”混为一谈,认为二者是等同行为。其实不然,两者有本质上的区别,我国法律也对此有严格的界定。那么,寻衅滋事......


·新婚姻法探望权的规定是什么?
      新婚姻法探望权的规定是什么?1、婚姻法第36条规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