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般侵权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和特殊侵权的区别?

一般侵权和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区别是什么?1)构成要件不同。特殊侵权行为不要求行为人对其造成的损害后果具有过错,而一般侵权行为以行为人有过错为成立要件。2)抗辩理由不同。一些在一般侵权行为中适用的抗辩理由,如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不能成为特殊侵权的抗辩理由。3)承担责任的方式不同。特殊侵权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主要为赔偿损失;而一般侵权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除赔偿损失外,还有如返还财产、排除妨碍、停止侵害等。4)适用的范围不同。为了防止特殊侵权行为民事责任被滥用,特殊侵权只被限制在法律有明文规定的范围内。而一般侵权行为的范围则没有该限制。根据《民法》,特殊侵权民事责任主要包括:第三十二条规定的监护人对被监护人侵权承担的责任;第三十四条规定的用人单位就工作人员职务侵权承担的责任;第三十四三十五条规定的接受个人劳务方就提供劳务方的劳务侵权承担的责任;第四十一条规定的生产者的产品责任;第四十八条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机动车侵害非机动车的交通肇事事故;第六十五条以及整个第八章规定的环境污染责任;第六十九条以及整个第九章规定的高度危险作业责任;第七十八条以及除第八十一条动物园的动物侵权外的整个第十章规定的饲养动物侵权;第八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物件倒塌损害赔偿责任。其中第七十九八十条关於未采取安全措施和烈性危险动物的饲养是绝对无过错责任,即受害人的过错也不能免除责任;其它情况为相对无过错责任,受害人故意则免除责任,重大过失则减轻责任,一般过失不能免则。人活一张皮,盲目的抄袭别人的劳动成果是可耻的行为。我国是鼓励发明创造,运用新思想的国家。对个人的权利是十分看重的。所以,不要为了一点小利益就抄袭盗窃,这样最终只能害了自己。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超过退休年龄的劳动者是否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曾先后作出两个答复:(1)《关于离退休人员与现工作单位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以及工作时间内受伤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问题......


·怎么解决遇到的欠款纠纷?
      怎么解决遇到的欠款纠纷?欠款纠纷作为生活中十分常见的民事纠纷之一,大多数人都有可能会遇到,然而在发生此类纠纷时,有些人会因气愤采取一些不理......


·教唆他人吸毒罪既遂一般判多久的?
      教唆他人吸毒罪既遂一般判多久的?一、教唆他人吸毒罪既遂一般判多久的?《刑法》第三百五十三条规定,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


·分公司签合同法定代表人写谁?
      分公司签合同法定代表人写谁?分公司签劳动合同时法定代表人是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的姓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


·婚姻法规定什么疾病不能结婚
      婚姻法规定什么疾病不能结婚一、婚姻法规定什么疾病不能结婚什么是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姻法没有规定。母婴保健法规定,男女在结婚登记......


·为什么执行罚不属于行政处罚?
      公民如果在长时间内连续不交税费,税务机关就会通过执行罚的方式促使公民尽快缴纳;同样的公民逃税行为被行政机关发现,就会被行政机关根据该违法行为直......


·犯罪预备行为的类型都有哪些
      犯罪预备行为的类型都有哪些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罪预备行为,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或者制造条件的行为。根据这一规定,犯罪预备行为可以分为两大类:......


·建筑工程质量主体包括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主体包括什么?对于建筑工程相信您都不陌生,建筑工程一般指的是一些大型的建设项目工程,比如说房屋建设,地铁、水利工程建设等等这些都......


·医疗事故鉴定要多久出来结果
      医疗事故鉴定要多久出来结果医疗事故鉴定一般要是现在申请鉴定,那么医学会正式受理后60日内应该拿到鉴定书。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


·公司搬迁,员工不去,公司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因用人单位整体搬迁导致劳动者工作地点变更、通勤时间延长的,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规定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


·网络诈骗该如何网上报案
      网上被骗了钱应当及时向当地网络安全监察部门报案,或登陆公安部网络安全监察举报网站举报,也可以到当地派出所报案。1、报案地点:报案地点可以向案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