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般侵权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和特殊侵权的区别?

一般侵权和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区别是什么?1)构成要件不同。特殊侵权行为不要求行为人对其造成的损害后果具有过错,而一般侵权行为以行为人有过错为成立要件。2)抗辩理由不同。一些在一般侵权行为中适用的抗辩理由,如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不能成为特殊侵权的抗辩理由。3)承担责任的方式不同。特殊侵权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主要为赔偿损失;而一般侵权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除赔偿损失外,还有如返还财产、排除妨碍、停止侵害等。4)适用的范围不同。为了防止特殊侵权行为民事责任被滥用,特殊侵权只被限制在法律有明文规定的范围内。而一般侵权行为的范围则没有该限制。根据《民法》,特殊侵权民事责任主要包括:第三十二条规定的监护人对被监护人侵权承担的责任;第三十四条规定的用人单位就工作人员职务侵权承担的责任;第三十四三十五条规定的接受个人劳务方就提供劳务方的劳务侵权承担的责任;第四十一条规定的生产者的产品责任;第四十八条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机动车侵害非机动车的交通肇事事故;第六十五条以及整个第八章规定的环境污染责任;第六十九条以及整个第九章规定的高度危险作业责任;第七十八条以及除第八十一条动物园的动物侵权外的整个第十章规定的饲养动物侵权;第八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物件倒塌损害赔偿责任。其中第七十九八十条关於未采取安全措施和烈性危险动物的饲养是绝对无过错责任,即受害人的过错也不能免除责任;其它情况为相对无过错责任,受害人故意则免除责任,重大过失则减轻责任,一般过失不能免则。人活一张皮,盲目的抄袭别人的劳动成果是可耻的行为。我国是鼓励发明创造,运用新思想的国家。对个人的权利是十分看重的。所以,不要为了一点小利益就抄袭盗窃,这样最终只能害了自己。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我国商标注册原则与商标续展的规定是什么?
      我国商标注册原则与商标续展的规定是什么?我国商标注册原则与商标续展的规定是:(1)自愿注册和强制注册相结合的原则;(2)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原则;(3)保......


·信用卡诈骗的额度是多少可以立案
      随着社会的发展,信用卡已经是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信用卡诈骗的额度是多少可以立案?信用卡诈骗的额度在伍仟元属于数额较大可以直接立案,超过一万属于数......


·侵害著作权的行为?
      侵害著作权的行为有哪些2023一、侵害著作权的行为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


·浙江省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办法
      国家法律法规是针对于全国范围的,适用于全国各类案件的处理。但各省各市实际情况不同,在国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制定适合本省市的地方性法规。对于国家......


·美容医疗纠纷协议范本是怎样的
      美容医疗纠纷协议范本是怎样的一、医疗纠纷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卫生、预防保健、医学美容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中,一方(或多......


·知识产权保护管理措施主要有哪些
      一、知识产权保护管理措施主要有哪些?  1、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遵守知识产权保护的有关国际公约和我国法律法规,遵循国际贸易通行规则,信守企业......


·房屋他项权利证书怎么办理?
      公民如果想要用自己的房子来当做抵押的资本向银行申请贷款就必须先到有关部门登记他项权的信息并且领取他项权的证件,其中有很多的程序是被大多数公民......


·犯罪中止免除处罚什么意思?
      犯罪中止免除处罚什么意思?我国刑法将故意犯罪停止形态分为犯罪既遂、犯罪未遂、犯罪预备、犯罪中止四种具体形态。犯罪中止是指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


·
      有哪些集资房可以转让出去一、有哪些集资房可以转让出去目前,集资房纠纷案件主要有两类,一种是已经取得集资房产证后,因转让集资房而产生的纠纷......


·值班与加班的界定是怎样的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
      值班与加班的界定是怎样的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加班一般指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继续......


·申请证人作证在什么时候提出
      申请证人作证在什么时候提出当事人向法庭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时间要求不再适用《民诉证据规则》规定的“举证期限届满前十日”,而变为“举证期限届满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