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二审期限是多久?
26.nj64.com 王庆磊律师
民事诉讼法二审期限是多久?民事诉讼二审期限是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或者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公诉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都应当派员出席法庭。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决定开庭审理后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查阅案卷。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以内查阅完毕。人民检察院查阅案卷的时间不计入审理期限。民事诉讼二审程序是第二审人民法院根据上诉人的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的抗诉,就第一审人民法院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或裁定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理时,所应当遵循的步骤和方式、方法。由于目前二审中撤回起诉仍系个别现象,尚未引起民事诉讼立法和司法的重视,若放任这种情况发生带来的危害不可想象:首先,二审中原、被告诉讼地位将不再平等,违反我国民事诉讼法“双方当事人诉讼地位平等原则” 。原审原告一方对具体案件有一撤到底的权利,这种动辄不顺我意就推倒重来的做法,从根本上抹杀了被告之前为诉讼活动做的所有努力,使被告处于完全被动的地位,被告若想解决原本的纠纷,只有通过另交诉讼费作为原告另行起诉,而在本次诉讼中一审二审所花费的时间、精力、律师费和其他应诉、收集证据等过程中开支的各项费用无法要求原告补偿,另一方面原告另行起诉或者应诉也是同样的情况,结果只会增加双方的诉讼成本。其次,将导致诉讼资源的严重浪费。第一,现行民诉法规定,原告撤回起诉后,在法定期间内有权就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提起诉讼。 若法院对原告的撤诉申请不加限制,只要查明出于自愿就可以随时准许,同时考虑到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理论上原告可以无休止的提起诉讼,利用各个法官对相关案件事实认定和法条适用方面理解的不同,同时钻法官自由裁量的空子,在多个有管辖权的法院中反复选择,甚至在同一个法院的不同承办法官中反复选择,重复起诉,做最有利于自己的尝试。这可能导致一件极为简单的民事诉讼案件最终经过两级法院多个法官的多次审理,大量程序性工作被重复,不同承办法官反复就该个案作案前阅卷工作,严重浪费司法资源。第二,原告可以从已被撤销的一审判决中刺探法院对该案的倾向性意见,并在通过前一次诉讼双方的质证和辩论后,针对被告的反驳意见和证据,补充收集和提交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删改起诉书和辩论意见中对自己不利的陈述,甚至大胆销毁、涂改关键证据,收买证人作有利于自己的陈述,给审判工作中的事实查明带来极大难度。第三,由于二审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回起诉,则一、二审的诉讼费用均应减半由原告承担,原告经历了两审法院的审理,最终却只用给一次案件受理费用,从另一个角度再次浪费了诉讼资源 。最后,原告随意滥用法律赋予当事人的起诉权和上诉权,不仅造成当事人的讼累,使国家的司法资源产生了极大的浪费,影响人民法院工作效率的提高,并会在一定程度上损坏了人民法院的形象。这一行为若被大面积效仿,导致钻空子的现象泛滥,则法院正常的工作流程必将崩溃,而以各案被告为首的其他当事人极易将对原告的不满转嫁法院头上,质疑司法权威。社会大众若知晓此现象,必会责怪司法不公,不再相信法律能有效保护人民的利益,届时法制社会的稳定将荡然无存。综上所述,在民事诉讼中如果当事人因为第一次的判决不满意而希望得到不一样的判决,此时法律就赋予当事人一次机会可以再次上诉,而法院在二审中也是有限制性的时间的,因为根据国家的司法资源有限性是需要尽快处理这些已经确定的事实。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
More>>
·发生交通事故赔不起会怎样
发生交通事故赔不起会怎样1、可以按月支付,慢慢还款。2、没有强制执行的财产,一般也不会怎么样,可以拖着等有钱再赔偿。二、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醉驾法院一般都怎么判?
醉驾法院一般都怎么判?醉酒驾车涉嫌危险驾驶罪,最高量刑是6个月拘役。但是,醉酒驾车又酿成了其他的危害后果,侵害了不特定群体的利益,涉嫌以危险......
·店面转让合同协议书范本
店面转让合同协议书范本?说到门店转让的问题,我们在进行转让的时候,是要签订转让合同的,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那么,店面转让合同协议书范本是什......
·教师过失犯罪不开除可以吗?
教师过失犯罪不开除可以吗?一、教师过失犯罪不开除可以吗?要看判刑的程度来进行确定,较轻微的可以不用开除。1、判处拘役、管制的可以不开除。......
·一、交通事故伤残保险能全报吗?
一、交通事故伤残保险能全报吗?交通事故伤残保险不能全报,“事故双方自行报案”处理程序以及相关手续: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
·夫妻共同债务应该怎样清偿?
夫妻共同债务应该怎样清偿?夫妻共同债务应该夫妻共同清偿。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时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
·公司辞职需要交违约金吗
公司辞职需要交违约金吗一般情况下,员工主动辞职不需支付违约金。劳动合同法规定,转正以后的员工如需辞职,应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房产财产公证指的是什么?
房产财产公证指的是什么?买房购房都是现代人为之奋斗的目标。一个人如果是在有房的情况下,生活会比较宽松,对于生活质量也是会比同龄没房的人生活......
·故意伤害罪遗弃罪吸收的区别是什么?
现如今,在我国法律条文中,各种罪名种类繁多,令很多缺乏法律常识的群众傻傻分辨不清,举个例子来说,故意伤害罪与遗弃罪都具有故意伤害的成分,但是......
·粉刷工程的质量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粉刷工程的质量标准是如何规定的?一个完整的构成,是有诸多子工程所租金而成的,粉刷工程就是房屋装饰构成的一个子工程,若子工程的质量不能得到保......
·子女抚养费标准是多少年?
我们知道抚养孩子是作为父母的法定的不可推线的义务,无论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存续与否,都是需要抚养孩子的,但是抚养费却是在夫妻离婚之后才需要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