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黑龙江省城市征地补偿标准2023是什么?

黑龙江省城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以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为例,龙沙区土地共有四类。一类区片区片范围:龙沙区嫩江堤防以外,区片价为32016元/亩;二类区片区片范围:龙沙区明星村、爱国村(坝外部分),区片价为84042元/亩;三类区片区片范围:龙沙区爱国村(坝里部分)、新光村、三合村、大民村,区片价为144072元/亩;四类区片区片范围:龙沙区五福玛村,区片价为104719元/亩。二、相关法律规定《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土地所处的片区和类型对征收标准也有一定的影响。征用土地是将私人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它带有强制性和补偿性,有愿意的就会有不愿意的,这就有了传说中的”钉子户“,但是大多都是自愿,因为毕竟土地征收具有补偿性,所以相对来讲是有好处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经济类案件上诉后多长时间开庭?
      经济类案件上诉后多长时间开庭?经济类案件上诉后三个月时间开庭,法院一审后,对方上诉,需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何时......


·先行拘留的天心拘留后羁押时间规定有哪些?
      先行拘留的天心拘留后羁押时间规定有哪些?一、先行拘留的天心拘留后羁押时间规定有哪些?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


·刑事近亲属的范围有哪些
      刑事近亲属的范围有哪些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诉讼中的近亲属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参考法条:《刑事诉讼法》第......


·未成年盗刷别人卡怎么处理?
      未成年盗刷别人卡怎么处理?如果是盗窃并使用的,涉嫌是盗窃罪。(注意刑法196条最后一款)盗窃罪数额较低就可构成。如果是伪造信用卡的,或者冒用他人信......


·评标专家受贿案处罚标准是什么?
      政府部门采购办公用品,涉及金额较大的,会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供应商。有的不法企业想拿到供应商资质,在评标的时候向评标专家行贿,让其做出有利......


·自立遗嘱房产如何买卖?
      自立遗嘱房产如何买卖?自立遗嘱的房主有权依法将房屋进行买卖。另外,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房地产......


·老商标法商标侵权处罚条款?
      老商标法商标侵权处罚条款有哪些一、老商标法商标侵权处罚条款有哪些?1、依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侵权的行政处罚措施具体包括责令停止侵权、处以罚......


·劳动者的工资该怎么支付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用人单位每个月至少要支付一次工资给劳动者,同时要求必须要以货币的形式支付。但实际上,劳动者的工资是怎么支付的......


·因工作原因与同事打架受伤能否 认定为工伤
      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一般是指职工因履行工作职责,使某些人的不合理的或者违法目的没有达到,这些人出于报复而对该职工进行的暴力人身伤害......


·民间借贷没有约定利息怎么办
      民间借贷没有约定利息怎么办一、民间借贷没有约定利息怎么办我国《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离婚抚养费新规一:一般期限
      离婚抚养费新规一:一般期限根据子女成年的含义,原则期限一般是支付到子女18周岁为止。如果子女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