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书面劳动合同单位名称是什么?

一、书面劳动合同单位名称是什么?
  
  劳动合同上的单位名称就是用人单位的实际名称。
  
  公司名称是公司的称呼。作为独立法人的.公司,必须要有自己的名称。必须在公司章程中予以记载,是公司登记的绝对必要事项。必须用文字表示,以便人们称呼。一般应包括:
  
  (1)公司种类。应标明属何种公司,例如无限公司、有限公司等等。不能只标明公司。
  
  (2)具体名称。除法律限定的外,一般由当事人自由选定。
  
  (3)营业部类。法律不作硬性规定,可有可无。
  
  (4)公司所在地名称。公司名称代表公司的商业信誉和技术水平,一经核准登记,公司即取得对该名称的专有使用权。公司名称可以转让。
  
  二、公司改名后劳动合同有影响吗?
  
  没有影响。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五条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与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新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在计算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工作年限时,劳动者请求把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工作年限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用人单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属于“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
  
  (一)劳动者仍在原工作场所、工作岗位工作,劳动合同主体由原用人单位变更为新用人单位;
  
  (二)用人单位以组织委派或任命形式对劳动者进行工作调动;
  
  (三)因用人单位合并、分立等原因导致劳动者工作调动;
  
  (四)用人单位及其关联企业与劳动者轮流订立劳动合同;
  
  (五)其他合理情形。
  
  大家可知道,除了书面劳动合同之外,一般的民事合同当中都有甲乙双方的详细信息,那劳动合同也是一样的道理,如果合同只有内容,没有开头和落款,这样的合同是非常的滑稽的,书面劳动合同的开头就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详细信息,那用人单位的详细信息,首先就要有用人单位的名称才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交通肇事司法解释是什么?
      交通肇事司法解释是什么法律中规定交通肇事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是众所周知的的事情。但是,对于交通肇事的官方解释即司法解释,有很多人都不清楚,......


·业主的知情权包含哪些?相关规定有哪些
      其实在现在的生活当中,尤其是北上广深的人,很多时候在租房的时候会遇到二房东的一个问题。而间接的造成了很多和业主之间的矛盾。大部分人租房是通过......


·儿子盗刷母亲信用卡犯法吗?
      儿子盗刷母亲信用卡犯法吗?儿子盗刷母亲信用卡犯法,任何人员触犯刑事方面的案件,都是需要承担起刑事责任的。盗刷信用卡是违法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要看......


·打人致轻伤二级会怎么处理?
      打人致轻伤二级会怎么处理?打人致轻伤二级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量刑。如果犯罪嫌疑人和受害者就赔偿问题达到协议,......


·无结婚证离婚财产 新婚姻法是怎么说的?
      按照婚姻法规定,男女双方结婚,必须要完成结婚登记,拿到结婚证才是合法的。可是现实生活中,却有一些人在没有领取结婚证的情况下生活,形成同居关系......


·征地补偿新标准2023年是怎么规定的
      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征地补偿款在没有发放到位的情况之下,是不允许开始征地工作的。而且因为现在各种因素的影响,实际上只要涉及到拆迁补助......


·工程质量纠纷的处理方法 工程质量是指对工程的完成程度的综合
      工程质量纠纷的处理方法工程质量是指对工程的完成程度的综合要求,具体表现在工程的外观、工程的经济性、是否安全等。近年来随着消费者维权意识的逐......


·无抵押无担保贷款是真的吗
      无抵押无担保贷款是真的吗一、无抵押无担保贷款是真的吗的确,“无抵押贷款、无担保贷款、当天放款”是这类贷款骗局最大诱惑力所在。由于银行等正规......


·一、驾驶厢式货车醉驾的处罚是怎么样的?
      一、驾驶厢式货车醉驾的处罚是怎么样的?驾驶厢式货车司机醉驾的处罚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


·确定为醉驾怎样保住驾照?
      确定为醉驾怎样保住驾照?醉酒驾驶已经构成犯罪,驾驶证保住保不住有什么用。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


·劳动者的哺乳假不批准违法吗
      劳动者的哺乳假不批准违法吗《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九条规定: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