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劳动合同履行的原则有哪些?

劳动合同履行的原则有哪些?1、 实际履行的原则。所谓实际履行的原则。就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要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履行自己的义务和实现自己的权利,不得以其他标的或方式来代替。2、 亲自履行原则。就是指双方当事人要以自己的行为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和实现合同规定的权利,不得由他人代为履行。亲自履行的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当事人要以自己实际行爲去完成合同规定的任务,实现合同约定的目标,当事人要将合同规定的内容融入到自己的日常活动合同中去。3、 正确履行的原则。是指当事人要按照合同对定的内容,原原本本的全面履行,不得打折扣,不得改变合同的任何内容和条款。合同正确履行的原则实际上包括三方面的内容:一是实际履行;二是亲自履行;三是全面履行。4、 协作履行的原则。协作履行的原则,是指双方当事人在合同的履行过程重要发扬协作精神,要互相帮助,共同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共同实现合同规定的权利。任何一方都要保证自己能够实际、亲自、全面和正确的履行合同的内容和条款。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要相互关心,并进行必要的相互检查和监督;遇到问题,双方都要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提出合理化建议。合同没有得到正确的履行或发生不适当履行时,任何一方违约,另一方都要帮助纠正。若劳动者违约,管理者要说服教育,帮助其纠正;若管理者违约,劳动者也要及时反映问题,并协助其纠正。劳动合同贩履行应当是双方共同遵守的,在劳动合同签订时,就应当就违约行为做出界定和约定。一般来说,劳动合同履行要按照劳动合同的具体内容来落实,如果违反了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就构成了违约的行为,需要支付违约金或者造成他人经济损失的赔偿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民事裁定书(准许或不准撤诉用)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50    (××××)×民初字第××号    原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被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


·法院下传票后多久开庭
      多久开庭一般由法院安排。民事诉讼法对审理期限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普通程序,针对案情相对复杂的。另一种是简易程序,适用案件相对简单,事实清楚,争......


·侵权著作权作品的认定条件有哪些?
      侵权著作权作品的认定条件有哪些?1、有侵权的事实:在没有经过著作权人的同意,就私自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来为自己获取利益,其次是使用的时候,不按照......


·过失犯罪前的犯罪算不算前科?
      过失犯罪前的犯罪算不算前科?过失犯罪前的犯罪算前科,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法律规定过失犯罪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当事人被法院判处有罪的,就会有相......


·一、交通事故没伤要看病吗?
      一、交通事故没伤要看病吗?应当视情而定,一般不需要,交警大队应当按法律规定的期限结案,伤者的损害赔偿可以由伤者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民事诉讼......


·医疗纠纷的司法鉴定
      医疗纠纷的司法鉴定,属于临床医学鉴定的范畴。虽然医疗纠纷鉴定与医疗事故和人身伤害司法鉴定在鉴定内容、鉴定人等方面都有交叉,但是,仍存在较大差......


·违约责任的产生是以合同当事人什么行为作前提?
      违约责任的产生是以合同当事人什么行为作前提?一、违约责任的概念是什么?是指合同当事人、第三人由于自身的过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全面履行......


·年童工的法定年龄是多少岁?
      年童工的法定年龄是多少岁?雇用童工不合法,年龄要求是16周岁。《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童工是指未满十六周岁的用工,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


·提到劳动保障金我们可能会想到新闻上经常报道的农民工欠薪问题。
      提到劳动保障金我们可能会想到新闻上经常报道的农民工欠薪问题。一般来说建筑行业在办理行业资格许可证前会到当地劳动部门缴纳劳动保障金,从而防止欠......


·构成网络诈骗有什么后果?
      构成网络诈骗有什么后果?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现如今已经成为威胁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的一大杀手,一些人在上网购物、聊天的时候,如果点击不明链接,就......


·哪些情形下以被挂靠企业名义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无效?
      在实践中,施工人存在以下情形时,以被挂靠企业名义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会被认定为无效:1、不具有从事建筑活动主体资格的个人、合伙组织或企业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