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关于收养私生子的协议是否有效


  一、关于收养私生子的协议是否有效?
  
  
  无效,《收养法》第十五条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因此,收养未成年的婴儿,必须到民政机关进行登记,并办理收养证。如果私下签订协议,收养婴儿的,该协议自始无效,没有任何的法律效力。
  
  
  二、办理收养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一)收养人的居民户口本和居民身份证
  
  
  (二)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居委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四)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还应提交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情况证明,其中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人还应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的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的报案证明。
  
  
  (五)送养人的居民户口本、身份证(组织做监护人的提交其负责人的身份证)。
  
  
  (六)监护人做送养人的,应提交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和实际承担监护责任的证明,孤儿的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或者被收养人生父母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对被收养人有严重危害的证明。
  
  
  (七)生父母送养人的,应提交与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订的不违反计划生育的协议;有特殊困难的证明;单方送养的,应提交配偶死亡或者下落不明的证明;子女由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收养的还应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或者经过公证的与收养人有亲属关系的证明。
  
  
  (八)被收养人的户口本及健康检查证明(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弃婴儿童的可以不提交户口本)。
  
  
  (九)被收养人是残疾儿童的应提交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残疾证明。
  
  
  收养孩子的这种做法无可厚非,但有些人签订的所谓收养私生子的协议可能是存在着贩卖婴幼儿的这种非法犯罪行为的。所以,法律制度要求收养孩子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是很有必要的。而且严格意义上来讲,我国收养法当中对于收养人本身也有各方面的要求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离婚程序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处理
      离婚程序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


·失信被执行人会不会被通缉
      失信被执行人不会网上通缉,可以通过联合惩戒来警示失信被执行人,同时失信被执行人也会被限制许多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


·河北省劳动合同范本怎么写?
      河北省劳动合同范本怎么写?劳动合同范本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


·在我国股权转让变更登记去哪里办理
      一、在我国股权转让变更登记去哪里办理股权转让,去工商局办理。具体办理流程和材料手续,工商局网站或现场有相关指引。二、股权与其他概念......


·借出去钱没有借条怎么还
      借出去钱没有借条怎么还此时出借人可从间接证据入手,以形成间接证据链。1.借过钱的证据:提供当时把钱借给对方的证据,比如向对方转账的银行凭证;如是......


·法院怎么判定分居时间
      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离婚与结婚一样,是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决定的,并非是以单方的意愿为基础的。当然,经过双方确认同意的方式是离婚最为迅速的方式,......


·非法经营罪最多判刑多少年,追诉标准是怎样的?
      为了保证市场正常秩序,在我国对一些有关国计民生、人们生命健康安全以及公共利益的物资实行限制经营买卖。没有经过批准而擅自予以经营的,就属非法经......


·哪些行为会构成重婚2023
      哪些行为会构成重婚根据法律规定,以下情况都属于重婚行为:1、有配偶的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内谎称初婚骗取登记或串通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骗取登记的;......


·三方债权债务转让协议范本
      三方债权债务转让协议范本三方债权债务转让协议范本甲方:乙方:丙方:为妥善解决甲、乙、丙三方的债权债务问题,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


·夫妻一方所借是共同债务吗
      夫妻一方所借是共同债务吗一、夫妻一方所借是共同债务吗我国婚姻法第19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解读的伤害分类有哪些?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解读的伤害分类有哪些?1、轻伤指损失工作日为1个工作日以上(含1个工作日),105个工作日以下的失能伤害。2、重伤指损失工作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