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结婚买房离婚怎么判
根据我国现有法律的规定,夫妻任何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置的财产如无特别约定均为夫妻共同财产。
也就是说,一方以“假结婚”的形式购得的房屋可能会成为双方的财产,当然,这方面的风险还比较好防范,只需双方在购房前签订一份协议对所购房屋的所有权进行明确约定即可。但是如果对方因为欠债而被第三方诉诸法律的话,那么以“假结婚”的形式所购的房屋,则极有可能成为第三人采取保全和执行的标的物。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尽管“假结婚”的当事人双方可能签有协议对彼此的债务不承担责任,但这样的协议只在婚姻关系双方当事人之间生效,而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因此,以“假结婚”的形式购房的一方则极有可能遭受巨大的财产损失。
二、假离婚有什么后果?
虚假离婚虽然履行了离婚的程序,但欠缺离婚的条件。因此,对于虚假离婚的效力应当区分以下两种情形:
1、虚假离婚当事人均未与第三人结婚的,其离婚可以被宣告无效。
《民法典》和《婚姻登记条例》,为最大限度保障婚姻自由,尊重当事人人身自由及隐私,在行政程序上已取消对虚假离婚的处罚,婚姻登记机关也不再对虚假离婚登记行使撤销权。因此,通过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虚假离婚,无法获得婚姻关系上的救济,所产生的后果应由当事人承担。
虚假离婚当事人系在人民法院骗取离婚调解书的,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离婚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由法院裁定撤销原离婚调解书。
值得注意的是,虚假离婚属于宣告无效而非当然无效,只有经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离婚无效并收回离婚证、离婚调解书,始为自离婚之日起无效,婚姻关系视为未解除。未经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宣告无效的,仍应认为虚假离婚发生离婚的法律效力。
2、虚假离婚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已经与第三人结婚的,应承认其再婚有效,此时虚假离婚当事人请求宣告虚假离婚无效的请求权消灭,原虚假离婚确定的发生法律效力。
对“假离婚”当事人而言,其离婚的意思表示是现实存在的,夫妻双方一旦办理离婚登记后,婚姻关系就已解除。如果在“假离婚”期间一方变心,另一方不可能以当时意思表示虚假提出抗辩来证明婚姻有效。由“假离婚”带来的种种纠纷和矛盾给家庭带来不稳定的因素,因此,实践中最好不要有假离婚的情况,否则可能会给自身利益造成较大的损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合同违约金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合同违约金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在我国的司法理论和实践中,认为根据合法的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平原则,违约金的性质应当以补偿性为主,以惩罚性为辅。在《......
·如何提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侵权诉讼?
产业损害补偿首要指的是对现已拍卖的补偿;撤消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歇业的损害补偿。日常日子中,产业危害胶葛也是比较简单发生的。在两边当事人就......
·哪些不动产权利需要登记
哪些不动产权利需要登记一、哪些不动产权利需要登记根据《民法典》关于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的分类,在继承现行相关法律规定的不动产权利基......
·员工新入职公司能否查到之前公司的工作信息?
一、新入职公司能否查到之前公司的工作信息首先,新入职公司是查不到之前的工作内容的,只能看出来你的累计缴费额和年限。知道是什么时候开始交了社......
·错判入狱国家要怎么赔偿
错判入狱国家要怎么赔偿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1)造成身体损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人。减少的收......
·保险公司重大行政处罚都?
保险公司重大行政处罚都有哪些保险公司重大行政处罚都有哪些保险公司重大行政处罚是基于保险公司做出的行为违反了行政处罚法所规定的,也可以是违......
·吊销营业执照企业终止的后果是怎样的?
吊销营业执照企业终止的后果是怎样的?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后果:新公司法明确了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和撤销是公司解散的一种原因。在程序上,公司被吊销营......
·太焦高铁征地补偿标准项目包括哪些?
在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是存在着补偿和赔偿这两个概念的,两者是具有非常大的区别的,赔偿通常情况下是由于国家,的行为存在着错误,但是补偿的话并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