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劳动合同法关于离职手续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关于离职手续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关于辞职的规定
  
  
  第四条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关于辞职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就明确赋予了职工辞职的权利,而且这种权利是绝对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任何实质条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可。原劳动部办公厅在《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中也指出:“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
  
  
  《劳动法》一方面赋予了职工绝对的辞职权,另一方面又赋予了用人单位一定的请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劳动法》第10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原劳动部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第4条明确规定了赔偿的范围:“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职工主动提出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后,部分职工在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30日后主动离职,不理会用人单位的赔偿要求,用人单位则可能不给职工办理人事关系和档案的调转手续。职工离职后人事关系和档案长期滞留在原用人单位,会造成职工在新的工作单位不能办理正常的录用手续,拿不到包括档案在内的个人材料,也不能缴纳劳动保险……
  
  
  在这里特别要提醒读者的是,当你合同中有服务期限或保护商业秘密约定,因而有违约金的约定的话,虽然你提前30天仍可以辞职,但是必须按合同违约金的规定给予赔偿。
  
  
  综上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时时刻刻都在保护着每个与资本家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的利益,那么劳动合同法关于离职手续的规定都有哪些,通过对上述内容的阅读我们可知在相关法律中写得清清楚楚,分别针对谁、保护谁,针对哪些行为员工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又有哪些企业可以依法解除与员工的雇佣关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个体工商户交通事故中的误工费怎么算?
      一、个体工商户交通事故中的误工费怎么算?个体经营户在交通事故中的误工费按下列方法计算:个体经营户能够提供证据证明最近三年收入情况的,按最近三......


·房屋交易税费的几种税
      房屋交易税费的几种税1、契税根据国家契税条例的规定,房屋买卖要向国家交纳契税,征收的标准是按房屋买卖成交价的3%~5%收取,全部由买方负担。2、......


·部分股份转让协议书范本
      部分股份转让协议书范本股份作为一种财产的特殊表现形式,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在经济社会中股份持有人会由于种种原因转让部分或全部股份的屡见不鲜......


·在我国兼职劳动合同辞职提前几天?
      在我国兼职劳动合同辞职提前几天?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


·隐私权与知情权有何冲突 隐私权与知情权是我们每个公民享有的
      隐私权与知情权有何冲突隐私权与知情权是我们每个公民享有的基本人格权利,在某些情况下,隐私权和知情权却是有冲突的,这一点尤其表现在明星的隐私......


·医疗纠纷索赔的程序是怎样的?
      医疗纠纷索赔的程序是怎样的??一、医疗纠纷索赔的程序如果医疗纠纷不能成功调解,那么可以进行司法鉴定,鉴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医疗事故等级是多......


·缓刑的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㈠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㈡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


·合同签字盖章的时间能鉴定吗?
      合同签字盖章的时间能鉴定吗?一、合同签字盖章的时间能鉴定吗可以的。文件制成时间检验即通过物理或化学的方法确定可疑文书的绝对或相对形成时间......


·企业通过法律追讨债务的诉讼流程
      大多企业对债务的追讨都是很头疼的,普遍存在拖延、借故推托、抵赖等现象,导致讨债无果。这时候,企业只能选择起诉,请求法律的帮助。企业请求法律帮......


·用近似商标是否构成侵权
      是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


·劳动争议处理的形式有哪些
      劳动争议处理的形式有哪些在当下社会,因为网络和媒体获取信息的快速和便捷,我们很容易看到或者听到一些关于劳动争议的事件。在发生了劳动争议后,当......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