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最新夫妻债务承担解释是怎样的

最新夫妻债务承担解释是怎样的新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自2018年起,我国《婚姻法》颁布了关于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具体的认定标准,其中夫妻共同债务的一个认定原则就是要“共债共签”,意思就是,夫妻共同债务必须是夫妻共同签署才能认可,只有夫妻一方所负债务是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当然,如果是单方所负的债务,但是事后另一方认可了,那么也是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上述规定还有一个例外情况,如果夫妻一方所欠债务,但是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并且债务数额也是在合理范围之内的,那么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二、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处理?1、夫妻双方实行约定财产制的,生存一方在履行了连带清偿责任后,可以在约定财产的范围内行使追偿权。2、夫妻双方实行法定财产制的,应当首先用共同财产清偿。具体清偿顺序如下:(1)双方的共同财产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以共同财产来清偿共同债务,剩余财产在双方之间平等分配。(2)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由法院进行判决。(3)不存在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债务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仍由法院进行判决。3、如果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综上所述,在我国法律中对于夫妻债务的认定需要确定债务的用途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当中,而且也会看是否共同签订了这份债务,如果对于一方的债务用于赌博等情况,在查证清楚时都会认定为个人债务,不会由夫妻承担。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新增股东后股东权益计算方式是什么?
      新增股东后股东权益计算方式是什么?按照出资比例来分配股东权益,公司法要求,公司股东按照股权比例分红。分红是股份公司在赢利中每年按股票份额的一定......


·检察院已批捕怎么处理?
      一、检察院已批捕怎么处理?检察院已批捕的情况下,可以向司法机关申请取保候审,并申请辩护人进行司法辩护。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


·企业向银行借款需股东会决议吗
      企业向银行借款需股东会决议吗一、企业向银行借款需股东会决议吗?需要,公司借款属于重大事项,需要召开股东大会由各股东作出决议,同意以后要对股......


·封城后逃离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首先需要区分是否为“恶意逃离”。“恶意逃离”是指明知存在突发传染病或疑似突发传染病症状,不及时就医、主动隔离,拒不执行传染病预防和控制措施的......


·申请财产保全后房产公司破产怎么办
      申请财产保全后房产公司破产怎么办有时人民法院为了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会采取财产保全,有时遇到申请......


·中学生持刀抢劫还是寻衅滋事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一、中学生持刀抢劫还是寻衅滋事会受到怎样的处罚?中学生持刀抢劫还是寻衅滋事会被要求支付医疗费,根据我国《刑法》第293条之规定,破坏社会秩序......


·一、醉驾造成交通事故处罚标准是什么?
      一、醉驾造成交通事故处罚标准是什么机动车驾驶人因为醉酒驾驶机动车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如果造成一人重伤以上结果的,就会构成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


·故意伤害判未成年人多少年
      一、故意伤害判未成年人多少年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故意伤害罪,在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基础上,应减轻或从轻处罚。已满十四周岁......


·医疗过错纠纷诉讼时效多长?
      医疗过错纠纷诉讼时效多长?一、医疗过错纠纷诉讼时效多长?1、《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诉讼时效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但是,从......


·居间合同无效的佣金能否取得
      居间合同无效的佣金能否取得一、居间合同无效的佣金能否取得?《民法典》第九百六十四条 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


·期房买卖存在的风险
      期房买卖存在的风险1、根据图纸买房购房者看到的大多是户型的平面图、整个楼盘的效果图而不是实物,许多开发商将户型平面图做的简单而模糊,使得有关面......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