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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税漏税抗税漏税存在哪些不同

一,偷税漏税抗税漏税存在哪些不同1、概念不同:(1)偷税:故意的少缴或不缴税款的违法行为。是指纳税人以不缴或者少缴税款为目的,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采取各种不公开的手段,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隐瞒真实情况,不缴或少缴税款,欺骗税务机关的行为。(2)逃税:对构成刑事犯罪的偷税行为的称谓。《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3)抗税: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是抗税,除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方法不同:(1)偷税:以欺骗、隐瞒的方式逃避纳税;(2)欠税:主要是拖欠;(3)骗税:用欺骗手段获取出口退税;(4)抗税:主要是抗拒纳税规定;3、处罚标准不同(1)偷税:对纳税义务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漏税:对漏税者税务机关应当令其期限照章补缴所漏税款;逾期未缴的,从漏税之日起,按日加收税款滞纳金。(3)逃税: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税收对于国家的发展至关重要,所以有关当事人需要按时缴纳税款,保障自己的权益不会遭受损失,但是更多的是自己的权益维护,否则事情的解决就会丧失积极的现实意义,不过只要自己的操作符合国家的要求,那么对于自己的事情处置就会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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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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