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近年来,环境污染日益加重,为了系统性分析污染并治理,我国也针

近年来,环境污染日益加重,为了系统性分析污染并治理,我国也针对此推出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程序。但由于环境污染程度通常非工具可准确测量,所以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存在很多难题。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这些难题以及如何解决的内容。一、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的难题1、难以第一时间掌握评估数据,导致不具备鉴定条件。环境污染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尤其是水污染和大气污染,污染物排放入开放水域或大气中,若不及时固定鉴定数据,随着时间的推移,污染物会被逐渐稀释,导致丧失鉴定条件而无法鉴定,进而致使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责任无法认定,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也无法开展。2、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委托鉴定责任机关,委托职责无机构承担。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第3项规定,非法排放含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严重危害环境、损害人体健康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法律授权制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三倍以上的应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受“重刑轻民”思想观念影响,实践中相关机关对环境损害修复责任并不重视,不及时收集固定环境损害的相关证据,也不及时提出委托鉴定评估。3、鉴定评估收费较高,监管不到位,导致鉴定费用无人承担。环境污染损害鉴定需要具有专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而地方上具备专业资质的鉴定机构相对较少,且环境污染损害鉴定需要经过现场勘测等一系列复杂程序,有时需要借助其他地方的先进设备,因而鉴定费用居高不下,而有关部门对鉴定费用的收取没有合理标准,导致收费不透明,价格存在虚高的可能性。在司法实践中,很多污染责任人无力承担高昂的鉴定费用,相关单位前期垫付的污染损害鉴定费用难以收回,又导致无单位愿意承担相关费用。二、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针对措施1、完善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制度明确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委托机构。建议从立法层面规定由环保部门承担委托鉴定职责,目前环境污染案件的流转程序一般是由环保部门发现案件线索,对于尚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案件由环保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于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环保部门是第一时间掌握案件线索的单位,且具备环境方面专业知识和技能,建议由其第一时间委托鉴定。2、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刑民案件同步办理。为了及时、有效、准确固定证据,建议环境刑事、民事案件同步办理,环保部门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的同时,按照法律规定的民事诉讼程序追究民事责任,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最大限度地实现惩治犯罪与环境修复的有机统一。3、加强收费监管,明确鉴定收费标准。一方面,应当由各鉴定机构制定具体、明确的价格并保护其自主定价权;另一方面,也要防止价格虚高、价格欺诈的不正当定价。建议相关鉴定机构根据鉴定的种类和项目公开各个阶段的收费标准,并由物价部门对相关价目表进行核准,合理确定收费范围与标准,确保鉴定收费公平、公开。由此看来,我们面对环境污染还有很多事需要去做,目前现有的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还是存在一定的难题,我们上文中提到的针对此难题而作出的措施,即完善评估机制与明确司法监管机构以及加强收费监管的措施希望能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及早对其进行完善,更好治理污染。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环保条例行政拘留的情形包括什么?
      环保条例行政拘留的情形包括什么?中国的孩子从小就被教育要保护环境,确实,保护环境是我们国家现在面临的严峻问题。因此,我国对于破坏环境的一些......


·一方起诉抚养权程序是怎样的?
      对于有孩子的家庭离婚的,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会涉及到孩子的抚养问题。一般来说,双方应该协商决定孩子的归属,如果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


·占有改定指示交付和要件是什么
      占有改定指示交付和要件是什么一、占有改定(一)概念占有改定是指在动产交易中,出让标的物时,出让人基于生产、生活的需要仍需继续占有动产,此时......


·关于专利权著作权如何区分
      关于专利权著作权如何区分(1)保护的对象不同著作权保护的是作者思想、情感和观点的表现形式,不保护思想、情感和观点等内容本身,这些形式表现为小说......


·试用期间需要签劳动合同吗
      试用期间需要签劳动合同吗试用期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劳动关系的建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


·醉驾吹气检测160血液会多少金额怎样进行处罚
      醉驾吹气检测160血液会多少金额怎样进行处罚如果已经达到了160毫克肯定属于醉酒驾驶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对醉......


·男方出轨离婚财产分配男方家产可以吗?
      男方出轨离婚财产分配男方家产可以吗?不可以的。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时一般是平均分配夫妻的共同财产,但以照顾女方和无过错方为原则......


·股东变更实缴出资时间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吗
      股东变更实缴出资时间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吗一、股东变更实缴出资时间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吗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期限已到期,股东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注册......


·遗产公证后的房产怎么过户遗嘱人死亡后
      遗产公证后的房产怎么过户遗嘱人死亡后,遗嘱受益人须持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


·特赦后再犯罪的构成累犯吗?
      刑法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过失......


·最高法关于刑事诉讼法的解释有哪些法律规定?
      在平时生活中经常会发生一系列的刑事案件,为了合法的处理好这些刑事案件,国家颁布了刑事诉讼法来规范社会制度,惩罚犯罪者,维护受害的合法权益。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