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因亲告罪公安局检查孕期可以批捕吗?

一、因亲告罪公安局检查孕期可以批捕吗?因亲告罪被公安局检查处于孕期的,是不可以批捕的。在案件侦查过程中公安机关想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话,必须要经过人民检察院的批准,未经批准是不可以采取逮捕措施的。检察院在批准逮捕是要有一定条件的,人民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类型及公安机关依法应相应采取的措施。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常见于以下四种情形:1、被拘留的人不涉嫌犯罪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2、涉嫌犯罪且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可能判处徒刑以下刑罚,或者没有逮捕必要的;3、涉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逮捕所要求的证据条件的;4、属于罪当逮捕,但确系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妇女,可以不批准逮捕的。二、根据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规则的规定,逮捕的条件为: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所谓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2)有证据证明该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3)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法律上明确指出了处于孕期的妇女是可以不予批捕的,主要原因在于孕期的妇女被批捕可能导致发生流产等不良现象。本着人道主义的原则是可以不予批捕的,但根据犯罪事实的轻重和类型可以采取一定的司法措施,如监视居住等进行控制,避免当事人逃离或者不利于调查取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公民结婚以后是否可以公证自己的房子
      很多时候公证房子都是在尚未结婚之前进行的,毕竟结婚之后可能夫妻双方就共同还贷了,此时情况就比较复杂。那从法律层面来看的话,公民在结婚以后是否......


·拘留十五日的起算时间是怎么起算的?
      拘留十五日的起算时间是怎么起算的?1、《公安部关于治安拘留时间如何计算问题的批复》中明确规定了:“执行治安拘留的时间应当自被裁决治安拘留的人入......


·轿车超载怎么处罚
      轿车超载的处罚:驾驶营运客车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它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记6分;驾驶营运客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


·婚礼海报婚庆公司印错名字,能不能主张赔偿
      结合婚礼海报的作用来认定。其一,它是结婚仪式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新郎新娘及其家人有祝福和纪念意义;其二,它展示了新人的外貌形象和姓名,能够起到......


·法律规定入罪指的是什么?
      一、法律规定入罪指的是什么?“入罪”是指把无罪判为有罪或轻罪判为重罪。司法官故意出入人罪的,依律处刑;过失出入人罪的,减等处罚。唐律作此规定,......


·行政处罚罚款缴纳期限是什么?
      行政处罚罚款缴纳期限是什么一、行政处罚罚款缴纳期限是什么?行政处罚罚款缴纳期限是15天,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


·民事诉讼法管辖约定不明怎么办?
      民事诉讼法管辖约定不明怎么办?一、选择管辖法院采取的原则是什么?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2、因......


·第二次行政强制执行催告期限有什么规定?
      第二次行政强制执行催告期限有什么规定?一、第二次行政强制执行催告期限有什么规定?催告期限规定分为二种情况:1、代履行的催告期为三日。......


·司法鉴定人类别有哪些?
      找专长律师:损害赔偿律师????????????劳动工伤律师????????????债权债务律师????????????交通事故律师????????????刑事辩护律师不同的司法鉴定需要......


·试用期第一天受伤算不算工伤
      试用期第一天受伤算不算工伤根据相应的法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发生事故是可以按照工伤处理的,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


·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期限最长多少年
      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期限最长多少年一、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期限最长多少年1;商业用房用作抵押,授信期限最长是5年,同时还需要满足商业用房已使用年限+......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