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计算机著作权登记证的办理程序是什么?

计算机著作权登记证的办理程序是什么?
  
  一、计算机著作权登记证的办理程序是什么?
  
  第一步是填表,需要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的网站填写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的申请表,申请表填写完成后会生成受理号,您需要将申请表打印出来,并盖章或者签字。
  
  第二步是提交书面材料,需要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提交申请文件,申请文件包括:盖章的申请表、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资料、计算机软件源代码的前30页和后30页如果不足60页的,应当全部提交以及权属证明材料。
  
  第三步是受理,著作权登记文件初步审查通过后,版权保护中心会受理,根据目前的政策,国家是免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的费用的。
  
  第四部是审查,版权保护中心会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的规定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予以登记;不符合规定的,发放补正通知。
  
  第五步是领取证书,审查通过后大概需要30到60日的时间,您就可以领取著作权登记证书。
  
  二、需要准备的材料
  
  1、软件源程序代码(A4纸打印,单面,1份)
  
  前、后各连续30页,共60页。(不足60页全部提交)第60页为模块结束页,每页不少于50行(结果页除外),在每页的左侧留出装订线,右上角打印或标注页号1—60。
  
  2、软件用户手册、操作手册、设计说明书、使用说明书等任选一种
  
  前、后各连续30页,共60页。(不足60页全部提交)第60页为文档结束页,每页不少于30行(结果页除外),在每页的左侧留出装订线,右上角打印或标注页号1—60。(若希望多交文档,每多交一种文档需增加文档费),要图文并茂,软件的每个功能基本上都要涉及到。
  
  3、身份证明
  
  A、著作权人为个人
  
  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有工作单位,可以要单位出具非职务软件开发证明,也可以个人出具非职务软件开发保证书。(《非职务开发证明》《非职务开发保证书》在官网上可下载)
  
  B、著作权人为单位
  
  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的应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并需加盖单位公章;社团法人单位提交民政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社团法人证书的复印件;?其他组织提交工商管理机关或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4、委托办理文件
  
  A、授权委托书
  
  申请人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B、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其他证明文件:
  
  若申请者存在以下情况,需提交以下文件:
  
  A、合作开发——合作开发合同书或合作开发协议书1份A4纸。
  
  B、委托开发——委托开发协议书1份A4纸。
  
  C、下达任务开发——任务书1份A4纸。
  
  计算机著作权登记证应当按照著作权管理机构的相关规定来进行办理,计算机的著作权是受法律保护的,著作权登记证作为具备法律效应的证明性文件,起到保护计算机著作权的作用,在司法实践中,如果计算机著作权受到侵犯,可以凭登记证向著作权管理部门申诉,并要求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他项权证的法律时效多长?
      房屋的他项权证的法律时效本站的我们也不是很了解,但是我们在认真翻查相关资料之后发现,关于他项权证的法律时效多长这一问题是没有固定答案的,因为......


·补充书面辩护需要注意哪些
      一,补充书面辩护需要注意哪些在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应当提供书证的原件。原件包括原本、正本和副本。原本一般保留在制作者手中或存档备查,正本则发送......


·业主不同意业主大会的决议可以不执行吗
      业主不同意业主大会的决议可以不执行吗根据《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四条: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因此,若业主......


·哪些伤害不算工伤事故?
      哪些伤害不算工伤事故?一、哪些伤害不算工伤事故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以下情形不属于工伤:(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2)醉酒导致伤......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代办需要哪些材料
      一般来说,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都是租客提出,房东配合办理,如果双方没有时间,可以由中介代为办理。那么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代办需要哪些资料......


·质押到期后股权质押是否可以约定自动解除?怎么解除?
      质押到期后股权质押是否可以约定自动解除?怎么解除?股权质押中债务人将股权作为质押物抵押给债权人,在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对于质押物进......


·一、交通事故纠纷和产品质量纠纷的起诉流程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纠纷和产品质量纠纷的起诉流程是什么?1、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


·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一、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


·在我国临时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流程?
      在我国临时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流程?临时土地使用证跟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法律性质是不一样的,这都是有些企业或者工厂要临时占地,因为有些重大工程可能......


·开发商破产清算要多久
      开发商破产清算要多久一、破产清算时间关于破产清算需要多久这个问题,法律中没有规定具体的时间,一般时间都会非常长,几年是常事。破产法中只是明......


·先亡故子女有无继承权?
      逝去子女有没有继承权要看具体情况:孙子女作为子女的子女,在子女先于老人去世的前提下有代位继承权,代位继承权只能继承子女的继承份额。但是,这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