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基本义务和附随义务区别是什么?

基本义务和附随义务区别是什么?附随义务与基本主给付义务的区别,在学理上可分为三点:1、基本义务自始确定,并决定债之关系的类型。附随义务是随着债之关系的发展,于个别情况要求当事人的一方有所作为或不作为,以维护相对人的利益,对任何债的关系(尤其是合同)都可以发生,不受特定债的关系类型的限制。2、基本义务构成双务合同的对待给付,一方当事人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而附随义务原则上非属对待给付,不发生同时履行抗辩。3、因给付义务的不履行,债权人可以解除合同。附随义务的不履行,债权人原则上不得解除合同,但就其所受损害,得依不完全给付规定,请求损害赔偿。二、附随义务有哪些特点?附随义务具有可变性和不确定性,因而合同当事人很难在合同中约定附随义务的内容,而诚实信用原则的内容具有抽象性和效力的强制性,从而为确认与履行扩延合同义务提供了相应的模式。诚实信用原则使得合同中当事人应当履行的义务从给付义务扩张到以前仅停留在道德层面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甚至还扩张到合同关系以外的第三人,即特定合同一经成立,不但在当事人之间发生权利义务关系,同时债务人对于与债权人具有特殊关系的第三人,亦负有照顾、保护义务,从而在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产生了一种以诚实信用为基础,以照顾及保护等附随义务为内容之法定债之关系。在诚实信用原则的指导下,先合同义务、履行中的附随义务及后合同义务相继确立,使附随义务有了完整的理论基础。因此诚实信用原则既是扩延合同义务产生的源泉,也是确认和[判断扩延合同义务的依据。综上所述,合同是权利和义务的统一,作为合同当事人,履行了自己权利也要付出义务责任。其中,基本义务是当事人按照约定履行合同,而附随义务是依托基本义务产生的,其表现更多是当事人的协助提醒,是一种额外义务。如果合同基本义务消失,附随义务也会灭失。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自行车能不能构成交通肇事逃逸?
      自行车能不能构成交通肇事逃逸?一、自行车能不能构成交通肇事逃逸?骑自行车也能构成交通肇事罪。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


·关于家暴离婚财产分割如何分割
      关于家暴离婚财产分割如何分割财产可以不进行分割。(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去看守所探监会收费吗?
      看守所属于一种临时羁押的场所,一般被羁押在这里的都是犯罪嫌疑人或者一些刑期比较短的罪犯。而有的时候,罪犯或嫌疑人的家属可能会到看守所探监,那......


·在劳动合同没有到期的情况下
      在劳动合同没有到期的情况下,其实也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而这个时候虽然也有可能涉及到补偿的问题,但却不是必须要对劳动者作出补偿,需要结合实际......


·一般情况下未成年遗产监护权是谁
      一、一般情况下未成年遗产监护权是谁未成年人继承遗产并不受限制,但如果办理相关继承手续,可能需要监护人代理。(一)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首先应当......


·一、交通事故受伤是否由保险公司赔偿?
      一、交通事故受伤是否由保险公司赔偿?是由保险公司来进行赔偿;在做出伤残等级鉴定的基础上,确定赔偿项目、数额。(一)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


·一、在我们国家怎样判定劳动关系?
      一、在我们国家怎样判定劳动关系?通过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建立。事实劳动关系可参阅《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可依据工资支付凭......


·抢劫罪定罪标准是怎样的
      对于抢劫行为,也是需要先定罪之后,才能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而我国规定的抢劫罪定罪标准其实也就是抢劫犯罪的立案标准。那到底法律中规定的抢......


·离婚后前妻一直要抚养费规定是什么?
      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的法律也在不断的完善,人民的法律意识在不断的增强,而离婚过程中需要通过婚姻法来解决两人之间的纠纷,主要来解决孩子......


·哪个部门申请破产
      哪个部门申请破产一、部门及任务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可以从破产企业上级主管部......


·交通十级轻微伤赔偿标准的项目有哪些?
      交通十级轻微伤赔偿标准的项目有哪些?轻微伤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