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取保候审直诉期间出国可以吗?

取保候审直诉期间出国可以吗?取保候审直诉期间出国是不可以的,取保候审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并不代表案子的了结。按照法律规定,被取保候审人要随传随到、不得离开所在地的县市。从上述情况来看,在没有解除强制措施前,执行机关不会批准你出国的。《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二、取保候审期间再犯罪怎么办?被取保候审人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被取保候审期间的义务,但在取保候审期间涉嫌重新犯罪被公安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执行机关应当暂扣其保证金,待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决定是否没收。对故意重新犯罪的,应当没收保证金;对过失重新犯罪或者不构成犯罪的,应当退还保证金。没收保证金系刑事司法行为,不能提起行政诉讼,但当事人如不服复核决定,可以依法向有关机关提出申诉。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56条的规定,也没有故意重新犯罪的,在解除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执行刑罚的同时,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应当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银行如数退还保证金,并书面通知决定机关。执行机关应当及时向被取保候审人宣布退还保证金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其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被取保候审人违反规定的,还可以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被取保候审人违反取保候审规定,被依法没收保证金后,公安司法机关仍决定对其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的期限应当连续计算。虽然已经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的主体,在一定程度上是有自由的,但是其区域范围只限于在自己的经常居住地,但是对于在取保后想出国的行为,由于其刑事审判并没有结束,也即其依旧属于犯罪主体,故此其出国办理签证等手续是不会被批准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继承权纠纷遗嘱诉状的写法是什么?
      一、继承权纠纷遗嘱诉状的写法是什么?民事起诉状原告:名称: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 电话: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职务:......


·哪些属于非法拘禁罪的构成要件
      公民有权按照自己的意志自由支配自己身体活动,即公民享有人身自由权。只有依法律规定被法律授权的单位才能依法剥夺其自由权,除此以外,任何单位和个......


·批捕了就是条件够了就会被判刑吗?
      一、批捕了就是条件够了就会被判刑吗?不一定,还要经过审查起诉程序,确定是否提起公诉。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


·什么是国家赔偿、国家赔偿的标准
      一、国家赔偿的含义国家赔偿是1995年实施《国家赔偿法》之后,由国家对行使公权力的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承担赔偿责任的活动。而国家赔偿金则是以货......


·在我国关于断指如何做工伤鉴定
      在我国关于断指如何做工伤鉴定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GB/T16180——2006》,关于断指如何做工伤鉴定,这应该属于“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


·是否公司辞退员工需要支付代通知金?
      是否公司辞退员工需要支付代通知金?如果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是需要支付代通知金的。劳动者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开除、解雇、炒鱿鱼),是否应该......


·二手房贷款流程是怎样的,如何办理贷款手续
      二手房贷款流程是怎样的,如何办理贷款手续二手房贷款流程是这样的:1、看房,确定意向房屋,双方达成协议、支付购房定金。2、提交贷款申请、签......


·公司强制裁员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公司强制裁员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一、公司强制裁员赔偿标准是怎样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被抢劫后检察院不批捕该怎么办
      被抢劫后检察院不批捕该怎么办我国《刑事诉讼法》第69条第3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


·取保候审期间立功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一、取保候审期间立功减刑标准是怎样的?依据我相关法律的规定,犯罪嫌疑人有取保期间有立功表现的,会依据立功的情况和犯罪的情节确定如何减轻处罚。《......


·行政不作为起具体包含什么情况
      行政不作为起具体包含什么情况1、第一种表现是最初应当作为的行政机关不作为,特定相对人不服,申请复议机关复议,复议机关逾期不复议。对于两级机关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