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非法注射玻尿酸的处罚是什么?

非法注射玻尿酸的处罚是什么?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指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实施非法行医犯罪,同时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依照刑法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 非法行医罪;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为他人进行节育复通手术、假节育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或者摘取宫内节育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注射玻尿酸的行为,可以认定为非法行医的违法情况,在我国的刑法中,明确的规定了非法行医罪,司法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情况进行判罚。另外,如果因为非法注射玻尿酸的行为,导致了当事人毁容或者人身伤害的,则不仅仅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对相关机构的法人还需要追究法律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需要缴纳税额吗?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需要缴纳税额吗?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需要缴纳税额,不管是出让还是转让土地使用证的行为,都必须是民事主体自愿的情......


·侵犯知识产权罪的刑事认定?
      侵犯知识产权罪的刑事认定?一、侵犯知识产权罪的刑事认定1、行为人主观过失不构成侵犯知识产权罪首先,应该是由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本身的特征所......


·持刀伤人治安调解的原则是什么?
      一、持刀伤人治安调解的原则是什么?应注意两点:一是并非所有的因民事纠纷引起的治安案件都要首先经过调解,也就是说,调解不是处理这类案件的......


·一、交通事故肇事司机拒不赔偿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肇事司机拒不赔偿怎么办?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对方拒绝赔偿的,可以根据交警所认定的事故责任,依法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如果对方......


·一、在福州醉驾现在怎么办?
      一、在福州醉驾现在怎么办?酒后驾驶:1、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


·股权与期权的区别主要?
      股权与期权的区别主要有哪些一、股权与期权的区别主要有哪些1、概念不同【1】股权是指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通过履行出资义务......


·根据规定合同到期后续签合同如何签订?
      根据规定合同到期后续签合同如何签订?一、如何签订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其他的法定、约定终止条件出现,任何一方要求续订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向......


·涉及金额满多少
      涉及金额满多少元构成网络诈骗?随着现代经济的迅猛发展和新生事物日新月异的更新换代,网络成为了我们生活、学习和社交的重要载体,当然,也成为了......


·已经离婚的能否自诉对方重婚罪?
      一、已经离婚的能否自诉对方重婚罪?1、已经离婚的能自诉对方重婚罪,虽然男女双方离婚,不再是夫妻关系,但是在双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事实上已经......


·司法解释犯罪故意是什么意思?
      司法解释犯罪故意是什么意思?司法解释犯罪故意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一种心理状态。犯罪故意的......


·妻子是第一继承人吗?
      有的家庭就遗产分割产生较大的争议,此时死者又没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做出,就只能按照法定方式来继承遗产。那么就要区分第一继承人与第二继承人。那么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