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工伤单位赔偿标准项目有哪些?

一、工伤单位赔偿标准项目有哪些?工伤单位赔偿标准项目有: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二、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10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109元,2009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175元)。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工伤造成事故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工伤的具体情况进行赔偿。一般情况下,由于工伤事故的突发性和特殊性,可以由购买的相关保险来进行赔偿。具体情况下,还涉及到工伤伤残等级的鉴定程序,在对伤员进行医疗救助后,应当对其伤残等级情况进行鉴定,根据伤残等级进行合法合理的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没有收入离婚支付抚养费吗?
      现代社会,夫妻离婚的情况很普遍,离婚涉及到很多问题,包括孩子抚养。对于离婚的父母来说,抚养孩子的义务没有因为双方解除婚姻关系而发生变化。通常......


·商标提前两年办续展手续可以吗?
      商标提前两年办续展手续可以吗?一、商标提前两年办续展手续可以吗?不可以的,商标续展应在注册商标到期前一年内提出。《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


·一、协议离婚财产分割有效吗?
      一、协议离婚财产分割有效吗?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不存在欺诈、胁迫、转移、隐匿财产行为的,离婚......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法定监护的规定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法定监护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


·一、成都结婚要多少钱,有具体的规定吗?
      一、成都结婚要多少钱,有具体的规定吗?在成都结婚要花多少钱法律上并没有相关的规定,到民政局办理结婚证也不需要缴纳工本费。而根据各地和各个家庭......


·根据相关规定如何避免医疗纠纷的发生?
      根据相关规定如何避免医疗纠纷的发生?但我们的实际生活中最近几年电视新闻经常报道一些医院和患者之间的纠纷,实际上医疗纠纷是双方都不想要发生的一......


·法院判决不准离婚条件有哪些
      法院判决不准离婚条件有哪些1、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1)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告表示不同意离婚,没有原则性矛盾,夫妻感情尚未完......


·娘家借钱不还怎么办
      1、对于欠债不还的,可以选择起诉,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2、证据包括欠条、录音、付款凭证等都可以,不能经过任何的涂改或者复印等加工......


·劳动关系从何时建立劳动关系何时终止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确定雇佣关系。劳动者受雇于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按照合同的规定确定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及薪酬。那么,劳动关......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范本怎样写?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范本怎样写?经济的发展与交通是否便利息息相关,公路建设的工程可以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而经济发展反过来也会使当地的公路工......


·如何对继子女抚养关系认定
      其实《民法典》在继父母和继子女抚养关系的认定上并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正规的法律理论上也没有非常统一的理论观点。那么哪些情况下继父母和继子女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