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单位犯罪罚金辩护词是怎样的

单位犯罪罚金辩护词是怎样的
  
  一、单位犯罪罚金辩护词是怎样的
  
  单位犯罪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广东某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被告人黄某某父亲的委托并经黄某某本人同意,指派我们担任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一案被告人黄某某的辩护人。在查阅案卷材料、会见被告人和参加庭审之后,我们认为:黄某某不应因广州市某某电子有限公司的单位犯罪而被追究刑事责任,具体理由是:
  
  一、法庭调查清楚地表明:黄某某既非“积极参与”也非“起较大作用”
  
  通过本案被告林某某、王某生和王某某的庭审供述,对照证人证言和其他证据,下列事实十分清楚:
  
  第一,本案单位犯罪的犯意是由王某生提出、由林某某决定,由王某某等人具体实施,黄某某既没有参与“合谋”,也不是直接责任人员。
  
  第二,黄某某属于单位一般员工,在单位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十分有限。
  
  庭审事实表明:黄某某入职广州市“某某公司”时既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没有聘用合同,其本职工作是临时负责“某某公司”单位南方大厦电子城五楼c23档的销售部门(下简称“销售部”)的财务工作,具体就是:将涉案的销售单据输入电脑,并保管销售部门的现金和帐目。
  
  从公诉人所举工商登记资料等证据来看:“某某公司”的主管负责人员是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林某某,公司股东是林某某和王某生。
  
  最后,黄某某所在销售部门在单位犯罪中所起作用较小,也间接印证了其作用十分有限。
  
  在庭审中,公诉人指出:本案单位犯罪分为三个阶段、涉及三个部门:首先由单位生产部门生产出半成品,然后由“某加工厂”将半成品和预先准备的假冒注册商标标示的面壳等进行组合、包装,最后由“销售部”实施销售。我们认为,公诉人的意见是正确的。
  
  二、根据我国刑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不应对黄某某判处刑罚
  
  我国刑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我们认为,黄某某既不属于该条规定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也不属于“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因此,不应对他判处刑罚。
  
  毋庸置疑也无须赘述,黄某某不属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我国刑法没有对“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作出界定,结合司法实务部门和刑法理论界对单位犯罪立法精神的理解,尤其是司法实践的具体做法,我们认为,黄某某不属于“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三、根据黄某某对本案的认识和态度以及人格状况,从注重教育和预防犯罪角度分析,可以对黄某某不判处刑罚
  
  从黄某某在本案不同审理阶段的表现来看,他的供述十分稳定,口供前后一致。对照其他证据,可以认定:他对事实的陈述是客观的,真实的。在我们会见他的时候,他亲笔书写了《悔过书》,表达了他对本案的深刻的正确的认识和态度,并对自己由于不懂法而做出违法之事表示很后悔。
  
  结语:我们相信合议庭一定能够做出对黄某某的公正判决
  
  我们注意到,本案的被害人都是国外知名的企业,本案潜在的国际影响、西方国家要求我国政府加大对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呼声、我国加大对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司法环境,有关部门对该案的特别重视(也许本案已经引起了有关领导的重视)……但这些都不能作为扩大追究单位犯罪中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理由。同时,我们也想象到:这些因素给合议庭正确处理本案带来的异乎寻常的压力。
  
  如何掌握单位犯罪中应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范围,在理论上和实务中都是令人困惑的疑难问题,但我们相信:合议庭的法官所具有的先进的司法理念,一定能够处理好这个问题!事实已经清楚,我们相信黄某某一定会得到对他的公正判决!
  
  谢谢!
  
  律师:苗某某
  
  二00八年一月二十二日
  
  综上所述,不管是个人还是组织,只要违反了我国法律规定的,都应该接受相应的处罚,而对于单位这种违规经营的情况,工商局会给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当然单位在被起诉的时候还是可以为自己辩护的,通常由代理人提交答辩词。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交通肇事伤残误工费的标准是什么?
      交通肇事伤残误工费的标准是什么?“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


·驾驶人肇事逃逸致人死亡会怎么处罚?
      驾驶人肇事逃逸致人死亡会怎么处罚?一、驾驶人肇事逃逸致人死亡会怎么处罚?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标准和量刑标准如下: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


·一、交通事故中机动车撞人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中机动车撞人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交通事故保险怎么赔偿伤者
      交通事故保险怎么赔偿伤者关于车祸保险公司怎么赔偿伤者,依据新保险法,赔偿是直接给受害人的。但是在日常操作中经常会出现车主已经先行垫付的情况......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如何计算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如何计算一、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合同赔偿金如何计算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一、租房不到期押金能退吗?
      一、租房不到期押金能退吗1、如果租赁合同没有明确押金的性质或规则,则押金作为租赁预付款处理,无论如何都要返还的。2、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


·挪用资金罪的构成数额是多少?
      挪用资金罪的构成数额是多少?《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量刑格】挪用资金超过3个月未还或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5万......


·个人申请专利怎样收费用
      个人申请专利怎样收费用一、个人申请专利怎样收费用以下说明各种专利的申请费用:1、发明专利申请费950元(含印刷费50元);2、实用新型专利申请......


·犯了倒卖武器装备罪怎么量刑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三十九条的规定,依照本条的规定,犯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出卖、转让大量武器装......


·现在有越来越多的夫妻因为各种原因选择离婚
      现在有越来越多的夫妻因为各种原因选择离婚,随着离婚数量的增加,问题也开始随之而来,其中最明显的便是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抚养费怎么算。l而离......


·结束同居关系财产怎么分配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
      结束同居关系财产怎么分配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