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小产权房交了定金能退吗?

小产权房交了定金能退吗
  
  小产权房买卖是不合法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所以,买小产权房交的定金,如果不想买了,是可以要回来的。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购房者是可以向开发商要回定金的情形
  
  1、在开发商没有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即不具备商品房预售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其与购房者约定的购房定金是无效的。根据《合同法》无效合同的处理原则,不论双方是签订《认购协议》,也不论双方是否约定定金退还事项,开发商都应无条件退还定金给购房者;
  
  2、如果开发商没有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却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谎称已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开发商须对此承担缔约过失责任,除退还购房者定金外,还应该赔偿购房者利息等资金损失及其他有关财产损失;
  
  3、在开发商具备商品房预售法定条件,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如果双方只约定了购房者拒绝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便无权要求退还所交付定金,购房者则可以该约定有失公平为由,申请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该约定,要求开发商退还所支付现金;
  
  4、如果是开发商原因导致合同不能签订则您可以要求开发商退还相应的定金,但是如果是您自身原因,而开发商并没有相关的隐瞒等情形,您只是单方提出退定金的要求,要根据认购书中退房相关约定交纳违约金。若无约定,您可以和开发商积极沟通协商解决。
  
  三、购买小产权房具有下面几处风险:
  
  1、因为小产权房不具备国家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产权证,大都是当地村委会或者是镇政府开具的产权证明,这些证明都是属于无效证明,在法律上是得不到认可的,所以购买的小产权房得不到相关的法律保护,依然属于违法建房一类。
  
  2、小产权房无法正常上市流通,由于小产权房没有国家认可的房产证明,所以并不具备进行房产的转让,继承,受益等相关权力。
  
  3、小产权房无法办理相应的过户手续,因为小产权房本身就不具备相应的产权,所以也就没有过户的权力。
  
  4、小产权房享受不到应有的占地,拆迁补偿,如果遇到政府或者是需要占地开发的情况,小产权房只能够得到很少或者是无法得到相应的补偿,因为我们要知道,小产权房的占地使用权归当地村委会或者是乡政府所有,补偿款会直接划给当地的村委会或者是乡政府,那么他们会不会雁过拔毛,能给我们分多少,那都不好说了。
  
  5、小产权房无法进行办理相应的银行抵押或贷款手续,因为我们知道,去银行办理贷款或抵押时,需要向银行提供房屋的合法权证,我们拿不出来这样的合法证明,所以贷款,抵押也就无从谈起。
  
  6、户口没有办法迁入,因为购买的小产权房户口无法迁入,所以购房人以及其子女也很难享受到当地的医疗以及教育资源。
  
  7、政策的不确定性,由于现阶段国家还没有对小产权房产做出明确的处理规定,所以我们购买小产权房未知的风险也在变大。
  
  一般情况下定金是不可以退的,但是订金可以退。不过小产权房,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即便是进行签订的购买合同,合同是违法行为,是属于无效的,个人想进行退回定金也是可以的。但是如果开发商证件齐全,那么定金不可以退回。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被判了拒执罪可以自诉吗
      当你因为一些诉讼案件被法院依法进行裁决之后,在有能力的情况下拒绝履行这些裁定,即犯了拒执罪,拒执罪最高可以判处三年拘役,所以拒执罪的惩罚也是......


·辞退员工工龄1年以上的支付多少补偿?
      辞退员工工龄1年以上的支付多少补偿?一、辞退员工工龄1年以上的支付多少补偿?辞退合法的,劳动者具有法定过错的没有补偿,没有法定过错的也是在......


·《最新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怎么划分事故标准的
      《最新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是怎么划分事故标准的?1、轻伤事故指只有轻伤的事故。2、重伤事故指有重伤无死亡的事故。3、重大伤亡事故指1到2人死......


·在现代这个社会,大家都明白的是,租房是很多年轻人都会选择的一
      在现代这个社会,您都明白的是,租房是很多年轻人都会选择的一种方式,这是因为很多年轻的人还没有经济能力购买房屋,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就会选择租......


·在我国
      在我国,劳动者只要是进入用人单位的,为了保障自己以后的工作权益,都会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这也是法律给予劳动者的保障,但是,即便是如此,也......


·不确认股东资格纠纷如何让处理?
      不确认股东资格纠纷如何让处理?一、不确认股东资格纠纷如何让处理?股东资格认定的几种方式(1)理论上的几种方式。对于股东资格如何认定的问题,......


·赡养义务法律特征是什么
      作为赡养人,需要履行一定的赡养义务,不然的话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通常情况下赡养包括了两方面,即物质与精神。但对于很多人来讲,其实并不清楚......


·担保贷款的风险有哪些
      担保贷款的风险有哪些1、贷款抵押“优先权相对不优先”的风险。抵押权是基于商业银行和借款人(或为借款人提供抵押担保的第三人)的合同约定而产生的......


·判决后不服可以重新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吗?
      离婚后如果有孩子,夫妻双方对于孩子的抚养问题可以私下解决或是由法院进行判决,如果其中的一方就法院对孩子的抚养权判决结果不服的话,可以重新争取......


·试用期被辞退补偿多少加班怎么算
      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试用期由于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被辞退的,是没有经济补偿的,但用人单位需要支付三个月试用期的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


·专利权的有效期是多久,它的相关法条规定是怎样的?
      专利权的有效期是多久,它的相关法条规定是怎样的?专利权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但无论是哪种专利,它都不可能是终生有效的,那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