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非珠海户口买房条件是什么?

非珠海户口买房条件是什么?(1)外地人想要本地买房,需要满足相关的条件:1、同意以所购住房为抵押担保。2、在借款人年龄加借款期限男士不超过65岁、女士不超过60岁。3、在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中国境内具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4、必须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一定比例以上的首期购房款。5、居住地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6、已经签署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2)外地购房是指购房者的户口所在地和要购房屋的所在地不在同一个省份。此类购房面临的大难点是信息沟通不及时,一般市民不可能有时间和精力天天去关注其他地区的楼市情况。1、外地购房办按揭购房手续中需要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如果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即首付和贷款买房有很多种,有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要是公积金贷款就在贷款前,你先知道自己的公积金帐户上有多少钱,单位每月给你多少钱。只有知道自己的情况才能去贷款。要是商业贷款的话就要衡量资金承受能力。2、异地购房办按揭购房手续中需要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如果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即首付和贷款利率可能提高;贷款买房有很多种,有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要是公积金贷款就在贷款前,你先知道自己的公积金帐户上有多少钱,单位每月给你多少钱。只有知道自己的情况才能去贷款。要是商业贷款的话就要衡量资金承受能力。/5、各个银行审批的手续和程序不尽相同,但大体都要求,贷款人提供: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提供的户籍证明、所在单位开据的工作职务证明、收入证明、本地暂住证明、当地固定的联系地址、联系方式。银行会查看贷款人信用记录等等。?对于非珠海地区的住户买房来说需要具备相关的房贷申请条件。一般来说,房贷的申请有着一定的年龄限制,除此之外,还需要具备买房最基本的条件限制要求,即为具备完全的民事能力,并且拥有合法的居民身份证明。最后还需要具备的条件就是足够的首付现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刑事诉讼法交通肇事罪刑拘的时限是多久
      我国的刑事诉讼法不会因为罪名不一样所以在审判程序上就有什么差别的,所以犯罪行为的具体法规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而刑事诉讼法当中所规定的程序......


·一、离婚能要孩子的抚养权吗?
      一、离婚能要孩子的抚养权吗?夫妻离婚,一般也会导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抚养权。失去抚养权的一方将失去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权利。不过,失去抚养权的一......


·追逐竞驶
      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情节恶劣限制了追逐竞驶的处罚范围。追逐竞驶,是指行为人在道路上高速、超速行驶,随意追逐、超越其他车辆,频繁、突然并线,......


·有前科一辈子要管控吗
      不是的。受有罪判决并被科刑的人在服刑期满或免除刑罚后,在一定的期间内未犯新罪,即视为没有前科。对于处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


·在网络上结婚是否有效所谓虚拟婚姻
      在网络上结婚是否有效所谓虚拟婚姻,是指在虚拟的网络上进行结婚登记、并领取虚拟结婚证所缔结的婚姻关系。虚拟婚礼则是以网络为场所举行的婚礼,可以......


·故意伤害脸部毁容判多少年?
      故意伤害脸部毁容判多少年?故意伤害脸部毁容判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三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我国刑法中没有毁容罪这一罪名。对他人构成伤害,......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应该奉公守法,用自己手里的职权为百姓谋福利,而不能为一己之私损害国家、集体或者其他人的利益,此时也很容易构成犯罪。当然,虽然......


·一、解除经过公证的夫妻财产协议书可以吗?
      一、解除经过公证的夫妻财产协议书可以吗?按相关法律规定,经过公证的协议可以撤销,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


·主债诉讼时效中断,从债务诉讼时效会中断吗?
      主债诉讼时效中断,从债务诉讼时效会中断吗?一、主债诉讼时效中断,从债务诉讼时效会中断吗?不会中断;因为连带保证中,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


·抚养费标准多少年,标准是什么?
      对于离异的夫妻而言,一方拥有子女抚养权,而另一方则没有,那么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就要支付子女的抚养费。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是说什么,抚养费要支付多久......


·肥东县农村拆迁补偿是怎样的?
      肥东县农村拆迁补偿是怎样的?《肥东县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我县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维护房屋权利人的合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