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姻法规定离婚财产登记怎么写?
离婚财产登记的写法是写清楚夫妻共有财产的范围、数值等。主要是就离婚双方当事人待分割的共同财产所列的清单,包括家用电器、家具、私家车、私有房产、珠宝首饰及其它财物。通常到法院立案时,法院会给当事人提供格式化的空白财产清单表,包括财产名称、规格、件数、价值等项内容。
1、《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入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2、《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则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3、《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
(1)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且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2)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4、《婚姻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认增值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5、《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二、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什么?
1、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标准: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
2、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1)一方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双方因感情不得分居满两年的。
(4)一方被宣告失踪的。
(5)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6)双方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7)一方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的,久治不愈的。
(8)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9)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10)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关于离婚财产登记要实事求是的来写,而且,离婚财产登记的表格这是人民法院提供给双方当事人的,法院只有先凭借双方提供的登记表格确认一下共有财产的具体情况,然后才能依据其他的证据判决共有财产的分配。不过,有些夫妻可能在共有财产的这一块是存在着分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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