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法律上致人5级伤残能判几年

法律上致人5级伤残能判几年
  
  一、法律上致人5级伤残能判几年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5级伤残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里所说的“重伤”,依照刑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
  
  (2)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
  
  (3)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其中“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主要是指上述几种重伤之外的在受伤当时危及生命或者在损伤过程中能够引起威胁生命的并发症,以及其他严重影响人体健康的损伤,主要包括颅脑损伤、颈 部损伤、胸部损伤、腹部损伤、骨盆部损伤、脊柱和脊髓损伤以及烧伤、烫伤、冻伤、电击损伤、物理、化学或者生物等致伤因素引起的损伤等。在司法实践中,鉴定重伤主要依据该《人体重伤鉴定标准》进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七条 【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刑法上致人伤残几级够判刑
  
  不用造成伤残几级,只要造成轻伤以上,就会被判刑。
  
  (一)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伤情接近轻微伤,社会影响不大、被害人有过错或被告人全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为拘役刑或管制刑;
  
  (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虽构成轻伤,但伤情接近轻微伤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伤情介于轻度和重度之间的,为有期徒刑一年;伤情接近重伤的,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故意伤害行为必须致受害人轻伤以上后果,才构成故意伤害罪,理由是:
  
  第一,虽然《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未对具体的伤害后果作出规定,但第二款对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死亡或造成严重残疾等伤害后果的刑事处罚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因此,根据伤害后果的程度和刑罚的轻重成正比的逻辑,可以认为第一款所规定的刑罚就是对应轻伤这种危害结果的。
  
  第二,根据《刑法》第十三条的但书规定,危害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若故意伤害行为仅造成被受害人轻微伤,则其行为应属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能认为是犯罪。
  
  第三,司法实践中对人体伤情进行法医学鉴定的量化标准是《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和《人体轻伤鉴定标准》。在适用《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时,用《人体重伤鉴定标准》来解决故意伤害罪的量刑问题,而在适用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时,应用《人体轻伤鉴定标准》来解决定罪问题,即伤害后果达到什么程度才构成故意伤害罪。
  
  四、故意伤害罪一定要有轻伤后果
  
  故意伤害罪是最常见的犯罪之一。在司法实践中,故意伤害罪是结果犯,故意伤害行为必须致被害人轻伤或重伤(包括致人死亡),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我国刑法中对于致人伤残都是可以被判刑的,如果造成了别人的伤残级别达到五级的,那么根据案件的犯罪性质,依法对犯罪人员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情节严重的是可以被判处十年的有期徒刑,这也是法律根据实际的案件情况来判定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人变身为北漂、广漂一族,住房问题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人变身为北漂、广漂一族,住房问题,孩子学习问题等就不可避免。但是,北上广深发达的经济带来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那就......


·员工聚餐酒局斗殴处罚措施是怎样的?
      日常生活中,难以避免会出现比较冲动的时刻,尤其是喝酒之后,打架斗殴事件常常发生。那么,员工聚餐酒局斗殴有什么处罚后果?接下来本站我们为您收集和......


·国企公司法人财产权概念是什么
      我国与很多性质的企业,占据非常之多。在工商局备案中的企业数以万计,小到3人公司,大到上万人企业规模。很多人凭借着自己的努力小有规模成立公司,......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办理流程是什么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对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不重视,他们往往存在这样的误区,即只需取得房产所有权就万事俱备了。但是......


·法定节假日发的加班费是怎么计算
      要发加班费。法定节假日加班不给加班费肯定是违法的。用人单位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支付高于劳动者正......


·拘役四个月刑期怎么算?
      拘役四个月刑期怎么算?第四十四条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二、特征拘役,是剥夺犯罪人短期人......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由谁指定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由谁指定对未成年人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法律依据:《民法......


·暂予监外执行和假释的区别是怎样的
      一、暂予监外执行和假释的区别是怎样的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


·什么情况下民事转刑事
      1、民事案件不会直接转化为刑事案件。在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诉讼参与人因违反诉讼、执行程序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但这种刑事案件并不是民事案件的转......


·个人租车协议书范本参考
      个人租车协议书范本参考个人租车协议书范本出租方(甲方):________承租方(乙方):________根据《民法典》和交通部有关规章,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


·寻衅滋事司机怎样认定?
      现在有车一族越来越多,路怒症是有些司机共同有的,但是一旦涉及到寻衅滋事就不是那么好处理了,有的时候寻衅滋事是要负刑事责任的,这样就会显得非常......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