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属于附随义务的内容有哪些?

属于附随义务的内容有哪些?目前,各国立法对附随义务并没有明确规定其涵义,故学界对其表述也并不一致。附随义务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附随义务包括先合同义务、合同履行中的附随义务、后合同义务。狭义的附随义务是指合同履行过程中,为协助实现主给付义务,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而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债务人于契约及法律所定内容之外,尚负有附随的义务。此附随义务,又可分为两种。一为辅助的或非独立的附随义务,并无独立目的,惟保证主给付之义务履行。二为补充的或独立的附随义务,为达一定之附从的目的而担保债之效果完全实现广义的附随义务包括先合同义务、合同履行中的附随义务、后合同义务。这种附随义务势力范围涉及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终止的整个过程。狭义的附随义务是指合同履行过程中,为协助实现主给付义务,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而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后者排除了先合同义务与后合同义务,理由在于这三者在义务功能、违反义务的责任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笔者倾向于采用前者,即广义的附随义务涵义。先合同义务、合同履行中的附随义务、后合同义务虽然在一些方面存在差异,但它们在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利益,实践诚实信用原则,保护交易的安全性和稳定性上更多的是一种共同性。因此应将其统一在附随义务的涵义中,以构建完整的现代民法典义务群。在合同义务群中,给付义务是合同义务的核心。在学理上给付义务分为主给付义务和从给付义务。前者指合同关系所固有、必备的,并用以决定合同类型的基本义务,如租赁合同中出租人交付租赁物承租人支付租金的义务。从给付义务简称从义务,是不具有独立意义,对主给付义务的履行起辅助作用的义务。附随义务所指的是合同签订义务附随义务的一个统称,从大范围来说,它可以是先合同义务、保密义务等。如果从性质和意义上来看,附随义务可以要求的是合同签订方的原则,双方的义务责任,履行合同内容的相关标准规定等方面。附随义务需要在统一的义务之中进行涵义分析。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借条六年没还没有注明还款日期是否可以起诉?
      借条六年没还没有注明还款日期是否可以起诉?一、借条六年没还没有注明还款日期是否可以起诉?借条六年没还没有注明还款日期是可以起诉,没写日期只......


·小的交通事故处理后可以当天走吗?
      随着车辆越来越成为现代人的代步工具,道路上的交通车辆也越来越多,与此同时,交通事故的发生也越来越频繁,但交通事故的处理却成为了一大难题,小型......


·入股合作协议书需要公证吗?有哪些注意事项
      入股合作协议书需要公证吗?有哪些注意事项一、入股合作协议书需要公证吗?签订入股合同不一定需要公证的。根据法律规定,只要合同当事人有相应的民......


·离婚证可以异地办理吗 离婚证可以异地办理吗?
      离婚证可以异地办理吗离婚证可以异地办理吗?答案是异地也是可以办理离婚手续的。协议离婚,一般是办理是到一方户口所在地;起诉离婚,一般是到经常居住......


·强奸罪的犯罪预备与强奸未遂的区别是什么?
      强奸罪的犯罪预备与强奸未遂的区别是什么?强奸是犯罪人违背妇女的自由意志,强行与之发生性交行为,作为一项性质极为恶劣的犯罪行为,我国法律对强奸......


·公司法章程法人盖章是否有规定
      公司法章程法人盖章是否有规定公司要想发展进步,没有管理是不行的,因此公司成立以后,必须制定相应的公司章程。确切的来说,公司章程其实不仅针对......


·借条无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在借钱出具借条时,都会忽略了对还款期限的约定。而法律对债权人的债权保护是有一定的诉讼时效期限的,那么对于借条无还款期限的诉......


·商品房买卖合同有什么特征商品房买卖合同作为不动产
      商品房买卖合同有什么特征商品房买卖合同作为不动产买卖合同的主要类型,具有如下法律特征:1、标的物在法律上呈现出复杂的形态。交易的房屋既可能是已......


·公司法人转移财产不执行法院判决咋处理?
      公司法人转移财产不执行法院判决咋处理?如果不执行法院判决,需要法院进行强制执行。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执行文书的规定,强制民......


·夫妻债务清偿原则是什么
      夫妻债务的清偿原则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时或财产归各自所有......


·土地侵权专项法律服务合同内容包括什么
      土地侵权专项法律服务合同内容包括什么一、土地侵权专项法律服务合同内容包括什么土地侵权专项法律服务合同书编号:法专字()第号甲方(聘用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