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财产转移国外离婚时该怎么办?

一、财产转移国外离婚时该怎么办?
  
  财产转移到国外之后离婚也只能通过夫妻协议的形式进行分割,因为法院只能对夫妻财产中属于中国的部分进行分割,当事人可以在当地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将房产变卖折现后再归国以中国法律进行分割。
  
  1,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
  
  2,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平均分割,如果夫妻双方有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如何分配的,按约定处理。
  
  具体对策:
  
  
  1、搜集其存折线索,记录其开户行,无论对方将款转入何方,都不会有太大影响,可以申请法院查询转账记录,法庭上让其说明存款去向和用途,审核其转款必要性;
  
  2、搜集其收入状况的线索,必要时请律师出面调查,如果对方有很高的收入,但又不见存款,法庭上责令其说明收入开支,审查开支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3、对于转移不动产的:既是夫妻共同财产,任何一方无权单方出售转让,否则另一方可以主张买卖无效,并追究其擅自处分共同财产的法律责任;
  
  4、对于转移一般物品的:保留好购物发票或其它凭证;
  
  5、对于低价出售夫妻共同财产和利用关联企业恶意负债的:因其显失公平和侵犯了夫妻一方的利益或公司利益或其他股东利益,可以主张其行为无效;
  
  6、对于制作虚假债务的:与债权人对质,询问细节问题,列出提问提纲,审查债务形成时间,必要时做笔迹鉴定,审查债务用途和必要性等等。
  
  7、对于虚报开支的:审查开支凭证,审查真实性、必要性和合理性,必要时向有关单位调查了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结婚之后所获取的财产在法律看来一般都是应该是夫妻二者一起拥有的,但是其中一方明知道要离婚的情况下还偷偷将财产转移到国外去是肯定违法的,但是因为财产转移到了国外就不再是中国的管辖领域了,所以国内的法院只能处理仍然在国内的财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个人违法销售假药罚金多少
      进行违法销售假药罚金多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退休返聘人员肇事逃逸如何处罚?
      退休返聘人员肇事逃逸如何处罚?退休返聘人员肇事逃逸如何处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办理醉酒驾驶案件有什么要求?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私家车也越来也多,交通肇事案件也随之增长,其中很大一部分就是因为司机酒后驾驶造成的。醉酒驾驶机动车,不光是对自己的生命不......


·触犯滥伐林木罪数额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树木可以保护我们的生活环境,起到进化空气等不可或缺的作用。但多年来,人类对树木砍伐管理的不重视,导致生态系统大不如从前。那么,在法律中,滥伐......


·立案决定书送达回执是什么?
      立案决定书送达回执是什么?一、立案决定书送达回执的含义回执就是回复的意思,代表你已经阅读后并且同意观点,送达回执就是将本人文件签收后送回发......


·法医临床司法鉴定范围有哪些?
      违法犯罪需要进行法律的严惩,在刑事案件中,对于一些案件的侦查,需要更多有利的证据来帮助确定犯罪嫌疑人,这时法医的作用就非常关键了。法医从法医......


·借款的利息约定不明怎么办
      借款的利息约定不明怎么办熟悉的亲朋好友之间相互借款时,一般都只是打个借条,并且借条的内容写的也比较随意,一般不会涉及到借款利息的约定问题。那......


·股东转让股份与抽逃出资的区别有哪些?
      股东转让股份与抽逃出资的区别有哪些?1、定义不同。股东退股即退出公司,指在公司存续期间,股东基于特定事由,收回其所持股权的价值,从而绝对丧失其......


·影院不提供免费3D眼镜是否涉嫌违法?
      近日,有影院因3D电影不提供3D眼镜被举报。事实上,这种现象不是才出现的,曾几何时,各商家开始想方设法增加消费者的付费项目,设立了很多看似合理、......


·形式婚姻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形式婚姻主要是指男女之间按照国家规定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并且对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实际上却没有夫妻之实,这样的情况常见于喜欢同性的人之......


·一、交通事故10伤残鉴定标准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10伤残鉴定标准有哪些?(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1、神经功能障碍,日常活动能力轻度受限;2、外伤性癫痫,药物能够控制,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