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工厂生产销售假药怎么认定

工厂生产销售假药怎么认定工厂生产销售假药的认定关键是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是否足以产生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结果。实践中对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判断,一般来说应依赖于对假药这种物质和他人使用假药的可能性的事实判断。划清生产、销售假药罪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类犯罪中其他罪的界限对于同时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根据《刑法》第149条第2款规定的精神,应按处罚较重的生产、销售假药罪定罪处罚。这符合前述法条竞合的适用原则。生产、销售假药罪与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区别界限:①犯罪对象不同:一个是假药,一个是劣药。②犯罪形态不同:生产、销售假药罪是行为犯,而生产、销售劣药罪是实害犯,即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方构成犯罪。划清生产、销售假药罪与一般违法行为的界限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关键是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是否足以产生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结果。实践中对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判断,一般来说应依赖于对假药这种物质和他人使用假药的可能性的事实判断。例如。对假药的成分、性质、效用的医学鉴定以及对他人使用假药的可能性的推断。对于虽属假药,但对人体健康不一定产生严重危害的情况,需进行具体鉴定,若药品本身不危害人体健康的,当然不能认定为构成本罪;若药品本身可能会对人体健康产生严重危害的,当然应认定为生产、销售假药罪。二、生产销售假药的处罚我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三条规定,将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根据《刑法》第150条的规定,单位犯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个人犯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法定刑处罚。不法分子为了获得不当利益,会通过一些厂家来生产或者是销售假药,对人们的身体健康造成严重的威胁,对于社会的和谐造成影响。身体健康是非常重要的,一旦与利益挂钩就能造成犯罪事件的发生,因此遵守法律规定就尤为重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男方不同意离婚答辩状应该怎么写
      男方不同意离婚答辩状应该怎么写?一)首部1、标题。居中写明“民事答辩状”。2、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写明答辩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


·法律中规定什么人可以当股东
      法律中规定什么人可以当股东1、参与公司设立或者认购公司首次发行的股份或出资的原始股东。凡是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参与公司的最初设立活动,在公司......


·对于实习生加班给工资吗?
      对于实习生加班给工资吗?法律上未对实习生的加班工资进行规定,应当根据双方协商认定的合同内容来进行处理,实习不同于劳动关系,其过程中的加班工资支......


·引起医患暴力的原因
      引起医患暴力的原因一、引起医患暴力的原因很多严重的医患暴力事件的发生,不只是个体的因素在起作用。医患的激烈冲突,有些情形是医院对患者的不幸......


·房产评估的标准什么
      房产评估的标准什么对于不懂评估、不了解房屋真实价格的二手房买卖双方来说,您可以参考以下房屋评估标准:1、看房龄房屋的新旧程度,直接关系到......


·公司法对债权人的保护措施是什么?
      公司法对债权人的保护措施是什么?公司发行债券的话,购买债券的投资者就是公司的债权人,其享受要求公司偿还本金及利息的权利。有时候,一些小公司会侵......


·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由什么构成?
      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由什么构成?构成这三种犯罪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行为人在主观上出于故意。货币不是商品,不能出售是众所周知的常识,在现实......


·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的案件有哪些?
      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的案件有哪些?诉讼财产责任保险作为一个区别于传统保险的新保险,其对于当事人来说具有化解风险的作用。但是目前您还对其不是很了......


·离婚不要孩子可以不给抚养费吗?
      离婚不要孩子可以不给抚养费吗?提出离婚不要孩子不出抚养费,这是错误的做法。离婚后,即使放弃对孩子的抚养权,按照法律规定,还是应该支付相应的抚......


·侵犯著作权罪立案标准是?
      很多朋友可能会写自己的书,而且有不少是靠出版图书生活,但是被侵犯著作权是一件非常苦恼的事,眼看着自己的书被别人抄袭,却申诉无权,对于创作也可......


·抢夺罪可以取保候审吗
      说到抢夺罪,相信您都不会陌生,抢夺罪不仅会使受害人的金财受损,还有可能给受害人造成心理阴影。那么,抢夺罪可以取保候审吗?保证金数额幅度的确定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