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股份公司设立条件是什么

股份公司定义:顾名思义一般指的是公司的资本是由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而持有公司股份的自然人或是法人、非法人单位,就视为公司的股东,作为股份公司的股东,就要以其认购的股份为标准对公司承担有限的责任,即股东就为公司的企业法人承担公司的责任。在我过的法律中对于股份制公司的要求是,其发起人的数量应该在两个人以上两百人以下,并且公司最低的注册资本额度应该达到人民币五百万元。因为股份制公司在法律上要求的是承担有限责任的公司,所以一般对其的称呼即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是组成公司的重要部分,就是以公司的资本总额来划分为数额相等的股份这类性质的公司是可以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进行募股集资的,同时要求其发行出去的股票是可以进行转让的;而在法律上对于公司的股东人数只有下限的规定,而没有最高限度的规定,也要求作为该公司的股东就要以其认购的股份对于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而就公司本身而言就是要求公司以其全部的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还有股东的权益,要求股东每一股就会有一个表决的权利,并且股东会以其认购的股份,享受公司带来的权益,也要承担相应的义务。作为股份有限公司还应当将经过注册会计师审查验证过后的会计报告向社会公开。要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就是认购公司的股份,其具体的设立方式主要有两种:第一种方式就是发起设立的方式,也就是组成公司的股份,均由公司的发起人进行认购的方式,而这种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就不得向社会公开的招募资本。第二种设立的方式就是募集设立的方式,对于这种方式就区别于前面的方式,公司的发起人只需要认购公司的一部分股份,而不是全部的股份,对于发起人认购之外的股份,就面向社会公开进行认购。在不同的国家由于国情的不同,对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规定也有所不同在一部分国家就有规定,要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就要满足公司的全部股份都被认购这样的条件,那么相关的股份有限公司才能成立;而还有的其他国家规定就是,股份有限公司实行的法定资本制,也就是认购完全部的股份就是为成立的标准;还有的是实行的授权资本制的,就可以不用认购完全部的股份,就能成立股份有限公司。在我们国家对于成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具体条件是首先发起人的人数要符合上述的要求,也就是具体的公司发起人数量要有两人以上两百人以下,对于发起人的身份没有具体的限制,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但是要求发起人中的半数以上必须是在中国居住。然后就是对于公司注册资本的要求,不能低于五百万。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还需要注意的就是,公司发行的股票,以及筹措资本的方法,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要遵守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原则。要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还要具备公司的章程,公司的名称,相关的组织机构,还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需要注意的就是公司的名字中需要带有股份有限公司的字样,具备这样的一些具体的条件才能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报工伤报告书怎么写
      工伤报告书的书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3、事故的简要经过;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


·离婚后孩子由谁抚养是如何规定的?
      离婚后孩子由谁抚养是如何规定的?立法精神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一、交通事故新伤残鉴定标准全文是怎么规定的?
      一、交通事故新伤残鉴定标准全文是怎么规定的?一级残疾1、级重度智力障碍。2、极重度器质性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3、四肢瘫(三肢以......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故意放火罪能判缓刑吗?
      缓刑对于一些情节轻微,对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分子来说是一种比较合理的方式。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故意放火这种行为会导致非常严重的后果,因为它会......


·强奸犯罪中止未遂区别有哪些?
      强奸犯罪中止未遂区别有哪些?一、强奸犯罪中止未遂区别有哪些?1、发生的时间不同。犯罪未遂发生在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犯罪预备阶段不存在犯......


·一、离婚男方要女方抚养费吗?
      一、离婚男方要女方抚养费吗?根据规定,双方离婚后,没有取得抚养权的一方,必须依法给付关于孩子的抚养费用。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


·超出诉讼标的的保全如何处置?
      超出诉讼标的的保全如何处置?民事诉讼保全标的金额超出了,当事人就可以申请解除超额的保全措施,从而只保全所标的金额,法院只要收到申请就会立即的进......


·对方的侵权之债构成共同债务吗
      对方的侵权之债构成共同债务吗一、对方的侵权之债构成共同债务吗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为维持共同生活的需要,或出于......


·断绝父子关系协议书如何写?
      断绝父子关系协议书如何写?断绝父子关系协议书如何写?父子关系,本来是浓于血的感情,但是,在实际生活中,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导致父子双方必......


·重婚哪个部门管辖2023
      重婚哪个部门管辖一般是需要去当地人民法院去起诉。关于重婚案件的管辖分工,1979年12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发出的《关于执......


·离婚要给子女的抚养费是多少
      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除了表现在实际照顾子女生活起居上面,还可以通过支付抚养费的方式来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但此时确定抚养费数额却是一个比较困难......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