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注册商标无效官费是多少?

注册商标无效官费是多少?
  
  一、注册商标无效官费是多少
  
  注册商标无效宣告官费的费用为1500。
  
  1、《商标法》第四十四条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2、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如果注册不成功所交费用能退吗
  
  在申请注册商标的过程中,除了查询商标的费用就是商标注册的费用。
  
  查询商标的费用只要进行了商标查询,就不会退还。只要商标注册的费用,如果您是去商标局注册大厅直接申请注册的,这个注册费就是商标局审查商标的费用,无论商标注册是否成功,费用都当然产生,因此不退。
  
  三、商标注册的费用主要分为两部分
  
  (一)商标查询费
  
  中文查询120.00元
  
  英文查询200.00元;
  
  图形查询300.00元。
  
  除图形外都可在中国商标网免费查询
  
  四、委托方式的费用能退吗
  
  而如果选择的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注册商标的话,商标代理机构也为注册商标付出了劳动,因此商标代理费也是不退的。如已驳回,申请人对商标局的驳回决定不服,可以请求复审。
  
  还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注册商标之后即使是不成功那么所有缴纳的费用也是不退还的。即便是申请委托的方式去注册商标,也不退回去的。因为委托的代理机构已经付出了相应的劳动,所以申请人可以在商标驳回之后申请重新复审。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法律规定租房合同可以转租吗
      离婚现金债务无借条如何追讨?离婚现金债务无借条的追讨方式的话,是可以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明在哪一个地方,具体的借了多少债务,只要能提供确切的证据,......


·什么是分家析产?
      什么是分家析产?分家析产应注意什么问题分家析产公证流程:1、分家析产需要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2、办理抵押权银行规定的事项;3、到房管局......


·刑法修正案八交通部分增设危险驾驶罪是怎么规定的
      最近,随着刑法修正案八的出台,越来越多的人也开始进行关注这个话题,很多人都会对这里边新增的危险驾驶罪比较感兴趣。那么,刑法修正案八交通部分增......


·2023年农村土地使用是否会被回收?
      很多农村的土地在被农民正常使用的时候总是会被政府要求必须强制性收回并且名义上用在了更加有利于农民的方面,但是在新政策下达之后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城镇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城镇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01.01.01.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


·妈妈如何争取抚养权,父亲怎么争夺抚养权
      父母在离婚的情况下,需要同时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此时先要确定抚养权,之后才是计算抚养费。但在抚养权的归属上面可能离婚夫妻就会产生......


·一、劳动合同写的现行工资低于实际工资是否合法?
      一、劳动合同写的现行工资低于实际工资是否合法?劳动合同上写的现行工资低于实际工资也是合法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只要不低于合同中约定的工资,且不低于......


·职工的社会医疗保险可以自己交吗
      职工的社会医疗保险可以自己交吗目前,职工医保必须是要通过单位来缴纳的,个人无法自己交。对于个人来说,可以用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来缴纳医疗保险。......


·失踪两年自动离婚是否合乎法律规定?
      失踪两年自动离婚是否合乎法律规定?失踪两年自动离婚是不合乎法律规定,我国法律上没有自动离婚的说法,如果夫妻分居两年,会被认定为是夫妻感情破裂的......


·一、申请确定劳动关系应该提供哪些证据?
      一、申请确定劳动关系应该提供哪些证据?(1)工资收入证明,如工资表、工资条、工资银行存折等;(2)工作证、工卡;(3)入职登记表、录用通知书、报名......


·名誉权侵权报案是去哪里处理?
      一、名誉权侵权报案是去哪里处理?公安机关,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公民的名誉权受到非法侵犯的,受害人是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的。《中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