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随着我国工业化的进程的加剧,现在环境污染问题越来越严重,我们

随着我国工业化的进程的加剧,现在环境污染问题越来越严重,我们从电视节目中经常看到企业乱排乱放导致农田污染,庄稼绝收,更有甚者,人们的身心健康受到影响。这些受害者都要向污染企业提出索赔,那么环境污染赔偿多少钱?下文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
  
  一、环境污染赔偿标准怎么制定?
  
  对于人身损害的赔偿标准,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予以确定;对于污染环境造成受害人健康的潜在危害,如人体功能减退、早衰等,虽未经医治,尚没有支出医疗费等,也应当予以适当赔偿,以补偿人体的潜在损害。
  
  对于财产损害赔偿,直接经济损失比较容易计算,对于间接经济损失则难以把握,可以从以下三个特征去把握:一是,损失的是一种未来的可得利益,在侵害行为实施时,它只具有一种财产取得的可能性,还不是一种现实的利益;二是,这种丧失的未来利益是具有实际意义的,而不是抽象的或者假设的;三是,这种可得利益必须是一定范围的,即损害该财物的直接影响所及的范围,超出这个范围,不能认为是间接损失。除此之外,间接损失还应当由具有相关资质的鉴定单位作出鉴定结论后,再予以确定。对于第三种经济损失即恢复环境所需要的费用,该费用往往是天文数字,而且难以确定最终数额,对于该损失可以由相关部门作出恢复环境所需要的时间的鉴定结论,再结合第二种间接损失,计算出受害人在此期间内的预期收入的损失,由污染责任者予以赔偿;当然如果污染责任者选择恢复环境,也可以判决由其在一定的时间内予以恢复。
  
  二、对于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的赔偿范围的建议
  
  对当事人提出的损害赔偿,可以从以下几方面予以考虑:
  
  1、人身损害赔偿
  
  由于环境污染造成人身伤害的,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包括继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
  
  2、财产损害赔偿
  
  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害赔偿包括三方面:
  
  (1)直接经济损失,是指由于环境污染直接造成设施的破坏、产量或质量下降所引起的损失,该损失一般是可以用市场价格来计算的。
  
  (2)间接经济损失,是指环境污染侵害受害人所有的财物,致使受害人在一定范围内的未来财产利益的损失。
  
  (3)恢复到损害前状态所需要的费用。
  
  对于上述三种损失,举一个水污染的例子说明:甲工厂排水污染了乙承包的鱼塘,造成鱼死亡,其中死亡鱼的价值即是直接经济损失;因为鱼尚未到捕获的季节,还可以继续长大,则长大以后的可以多收入的部分是乙的预期收入,该预期收入是间接经济损失;因为鱼塘被污染,将鱼塘恢复到污染以前需要花费一定的费用,该费用即是上述的第三项损失。
  
  3、精神损害赔偿。
  
  由于环境污染造成人身伤害的,受害人或死者的其近亲属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
  
  综上所述,环境污染赔偿多少钱并没有具体标准,因为环境污染涉及范围广,有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的,有对人们身心健康造成损害的等等。对于财产损失,直接损失金额比较好计算,但对于间接损失比较难把握。对于人身赔偿,具体可以参考国家有关法规,也是比较模糊的。所以,国家有必要制定相关法规来理清环境污染赔偿标准。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婚前财产婚后立遗嘱有效吗 一、婚前财产婚后立遗嘱有效吗?
      婚前财产婚后立遗嘱有效吗一、婚前财产婚后立遗嘱有效吗?婚前财产婚后立遗嘱的行为一般是有效的,婚前取得的财产是属于个人财产,被继承人是可以通......


·注册商标续展的宽限期是多久
      注册商标续展的宽限期是多久?注册商标续展的宽限期是六个月,我国《商标法》第24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


·确保电力工程质量措施有哪些
      确保电力工程质量措施有哪些?在小区的配套设施中,电力工程是非常重要的一个,这直接关系到业主的安全。作为建设方,应该选择具备资质的施工单位承包......


·2023大学生入职的手续是怎么样?
      到了五六月份,就是大学生毕业的时候,也是大学毕业生找工作的高峰期。很多毕业生都通过参加招聘会找到工作的,经过面试,被用人单位录取后,单位会在......


·工资薪金的扣除标准 工资薪金范围有哪些
      工资薪金的扣除标准工资薪金范围有哪些最近在网络上您讨论得沸沸扬扬的就是关于个人所得税的起始征收点,有舆论说从今年开始,年收入超过12万元的人群......


·不属于肇事逃逸的行为有几种
      不属于肇事逃逸的行为有几种1、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撤离现场自行协商解决,达成协议,并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后,一方反悔并报案的;2、......


·信用卡诈骗2023元怎么处罚?
      一、信用卡诈骗2020元怎么处罚?信用卡诈骗2000银行首先会通知还款,如果超过三次通知,银行会起诉到法院。一般超过5000元的法院会以刑事犯罪立案。低......


·节日加班只调休不给工资合法吗?
      节日加班只调休不给工资合法吗?只要劳动者同意就算是合法的;《劳动法》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


·离婚协议约定房产归女方所有是否有效双方签字并经婚
      离婚协议约定房产归女方所有是否有效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备案的有效。1、离婚协议书里,房屋归一方所有,具有法律效力。2、男女双方到民政局办理......


·解散诉讼股东态度多变会影响诉讼吗?
      一、解散诉讼股东态度多变会影响诉讼吗?不会影响。公司由谁提起诉讼的相应的另一方就会成为被告,一旦诉讼申请通过那么法院就会受理该诉讼案件,因......


·根据法律规定大四学生欠钱不还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大四学生欠钱不还怎么办?根据法律规定大四学生欠钱不还可以通过以下的方式来进行解决:1、双方协商。2、调解。3、申请仲裁。4、在诉讼时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