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法律上诉讼时效届满啥意思?

法律上诉讼时效届满啥意思?诉讼时效届满是事件发生至准备诉讼这段时间超过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比如诉讼时效为三年,超过或满三年就是届满。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仅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后,如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则视为其自动放弃该权利,法院不得依照职权主动适用诉讼时效,应当受理支持其诉讼请求。二、法律依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债权人、债务人双方就应收账款约定有还款期限的,从还款期满时起算;应收账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则自应该索要时起算。如果债权人向债务人索要欠款,债务人承诺履行还款义务或债权人提起诉讼,原来的诉讼时效期间归于无效,形成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将从中断时起重新计算。《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超过诉讼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对于超过诉讼时效的应收债权,债权人虽然丧失了胜诉权,但他还有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对于债务人来说,也并不完全失去履行债务的责任,只是这种履行不受国家强制力的保护,而变成一种自然责任。债务人可以实际履行还款义务,双方也可以就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达成还款协议。在诉讼案件中,对诉讼时效的认定是比较重要的,当事人需要就相关情况进行诉讼处理时,司法机关受理之前首先要到诉讼时效进行认定,如果在诉讼期限内的,则依法受理,如果诉讼时效届满,应当寻找是否可以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行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最新刑诉法77条内容是什么?
      很多人对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同时提起别的诉讼,法院一起判决是否可行表示疑惑,最新刑诉法77条相关规定有规定了当被害人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导致的物质......


·职工死后养老金属于遗产吗?
      职工死后养老金属于遗产吗?一、职工死后养老金属于遗产吗?养老金包括在遗产的范围内,因此养老金是可以继承的。如果养老保险合同中指定受益人的......


·在朋友圈高价卖口罩该如何举报
      拨打12315或者110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未取得《医疗器械营业资格证》的情况下,售卖医用口罩。同样构成非法经营罪。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


·一、房屋买卖担保人协议书应包括哪些内容?
      一、房屋买卖担保人协议书应包括哪些内容?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四条保证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二)债务人履......


·一般工伤鉴定结果多长时间
      一般工伤鉴定结果多长时间在被认定为工伤且伤情稳定后,可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


·申请专利法第25条的内容有哪些?
      申请专利法第25条的内容有哪些?一、申请专利法第25条的内容有哪些?《专利法》:第二十五条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一)科学发现;(二)智......


·婚内一方有债务离婚怎么办
      婚内一方有债务离婚怎么办一、婚内一方有债务离婚怎么办婚内债务分为个人债务和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双方需要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如......


·法律规定赠与合同有哪些特征
      赠与合同有哪些特征第一,赠与合同是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在赠与合同中,赠与人将其享有所有权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从而使受赠人取得该财产的所有......


·电监会供电信息公开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电监会供电信息公开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一、电监会供电信息公开的法律依据是什么?电监会供电信息公开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


·买房贷款流程:1
      买房贷款流程:1,借款人和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支付首付款。2,借款人提出贷款申请,提交贷款资料。3,银行受理调查,受理,审查审批。4,银行与借款......


·变造货币罪既遂判刑标准细分为哪些?
      变造货币罪既遂判刑标准细分为哪些?变造货币罪既遂判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三条【变造货币罪】变造货币,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