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是什么?

一、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是什么?
  
  1、交通部门现场勘查。交警部门对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为检验需要,可以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相关证件。
  
  2、交通部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警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3、交通部门组织赔偿调解。在确认伤者治疗终结或确定损害结果后,如果事故当事人同意进行赔偿调解,交警部门可以组织调解。调解次数一般不超过2次。调解不成,填写《调解终结书》,告知当事人在法定时效期间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不申请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4、向人民法院起诉。委托律师或者自行向人民法院起诉,一般在事故发生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各方可以在法院主持下调解,达成调解协议。调解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判决。
  
  5、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判决的履行义务人没有在判决或调解确定的期限内履行赔偿义务的,原告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执行局向赔偿义务人强制履行赔偿义务。
  
  二、汽车交通事故理赔流程
  
  (1)出示保险单证;
  
  (2)出示行驶证;
  
  (3)出示驾驶证;
  
  (4)出示被保险人身份证;
  
  (5)出示保险单;
  
  (6)填写出险报案表;
  
  (7)详细填写出险经过;
  
  (8)详细填写报案人、驾驶员和联系电话;
  
  (9)检查车辆外观,拍照定损;
  
  (10)理赔员带领车主进行车辆外观检查;
  
  (11)根据车主填写的报案内容拍照核损;
  
  (12)理赔员提醒车主车辆上有无贵重物品;
  
  (13)交付维修站修理;
  
  (14)理赔员开具任务委托单确定维修项目及维修时间;
  
  (15)车主签字认可;
  
  (16)车主将车辆交于维修站维修。
  
  就算对已经发生的交通事故当时就是六神无主了,但总该能主动拿起电话报警,报警之后的处理程序就不需要受害者自己担心了。在高速公路上多逗留一分钟,后续就很有可能会发一系列的恶性交通事故。所以在高速公路行驶的过程中,更应该格外的注意行车安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公司法股份转让规定有哪些
      公司法股份转让规定有哪些?我们知道每一个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经济竞争中需要不断的去发展去创新自己的业务才能发展的更好,一般情况下一个公司具有很......


·欠钱老拖着不还怎么办?
      欠钱老拖着不还怎么办?对于欠钱不还的,当事人可向对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提起诉讼时需准备:民事起诉状,对方身份证复印金,证据清单和证据......


·经济补偿金算到工资总额吗?
      经济补偿金算到工资总额吗会计处理上,支付给职工的经济补偿金应该计入企业的职工薪酬,相关规定如下:《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第二条职......


·刑事案件网络诈骗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刑事案件网络诈骗的构成要件是什么网络发展迅速,本该是件好事,但是有人利用网络手段进行诈骗,损害了很多人利益,也给您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刑事案件......


·卖淫嫖娼构成犯罪的怎么进行处罚
      对于单纯的卖淫嫖娼行为,其实并不会构成刑事犯罪,但实践中的卖淫嫖娼往往会滋生一些犯罪的发生,那要是卖淫嫖娼构成犯罪的话,那么此时该如何进行处......


·公路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是什么?
      公路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是什么?公路工程相对来说是一个大工程,公路的安全、质量涉及到每个公民的人身健康安全问题。如果工程质量不过关,产生的危害......


·医疗侵权举证责任案例 医疗侵权举证责任纠纷在各大医院中是比
      医疗侵权举证责任案例医疗侵权举证责任纠纷在各大医院中是比较常见的,往往因为家属在医院病危,家属就会认定是医院的失误,这就是医疗侵权举证责任......


·辞退员工需要开具离职证明吗?
      辞退员工需要开具离职证明吗?在员工依法办理离职还交接手续后,用人单位必须为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即离职证明),同时劳动者的工资、押金和经济补偿......


·遗忘物占有构成侵占罪的相关规定
      遗忘物占有构成侵占罪的相关规定在生活中,人们将自己的物品遗忘在某处,该物品就属于遗忘物。有些人将他人的遗忘物捡到后将其占有,不还给物品所有人......


·假流水骗误工费会怎么处罚?
      假流水骗误工费会怎么处罚?假流水骗误工费说明是伪造证据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伪证罪。犯伪造证据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


·农村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贷款在我们生活当中是一个越来越常见的词了,不管是车贷还是房贷或者是创业贷款,当自己资金没有办法支持自己想做的事情的话,就可以向银行或者是其他......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