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公民有什么情况会进看守所

什么情况会进看守所凡是涉嫌刑事犯罪的,被依法采取刑事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都会被移送当地相应看守所关押。另外,被判处有期徒刑的成年和未成年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执行刑罚。被判处拘役的成年和未成年罪犯,也由看守所执行刑罚。二、被关进看守所后是否要定罪这个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来看。被关进看守所,现阶段只能证明你有犯罪的嫌疑,任何人没有被法院判决有罪之前,都是无罪的。如果被关进看守所后,侦查机关的证据不足或是法院判决无罪,在押人员就可以释放。三、看守所和监狱有什么区别?根据法律规定,两者在关押的人员,主要的承担的司法责任等方面有区别,主要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规定: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看守所的任务是依据国家法律对被羁押的人犯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对人犯进行教育;管理人犯的生活和卫生;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规定: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依照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监狱内执行刑罚。监狱对罪犯实行惩罚和改造相结合、教育和劳动相结合的原则,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看守所与拘留所、监狱其实都是不太一样,其中虽然看守所与监狱都是关押人员的地方,但多数时候看守所是针对未决犯的一种关押,而监狱则是针对已决犯的关押。至于拘留所,往往是对那种受到行政或治安处罚的人,进行关押的场所。案件在尚未经过法院审判之前,即使有被关进看守所,也不代表之后一定有罪。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写离婚起诉状时需要注意什么
      ?可以说离婚起诉状是启动离婚诉讼程序中比较重要的材料,要是当事人没有向法院提交书面的离婚起诉状,则案件就有可能不会得到受理。但对于当事人而言,......


·虽然现在也允许通过按揭贷款的方式来买房了,但就购房的首付而言
      虽然现在也允许通过按揭贷款的方式来买房了,但就购房的首付而言还是需要由购房者自己来承担的,如果所在的城市房价比较高,此时想要购买的房子又比较......


·邻接权——录音制作者的权利有哪些
      著作权法对录音未作如录像那样有作品和制品之分,而均把录音制品纳入邻接权之中。录音制品制作者包括音像出版社、广播电台和其他录制录音制品的人。录......


·一、职工工伤与解除劳动合同吗?
      一、职工工伤与解除劳动合同吗?工伤认定期内一般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如果双方同意,并对工伤赔偿等事项取得一致意见,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


·在我国服务行业可以请童工吗?
      在我国服务行业可以请童工吗?《劳动法》规定:凡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


·诈骗罪与民事欺诈区别是什么
      当双方存在一些买卖或者其他关系时需要签订一份合同,避免出现一些纠纷,而在合同的签订中就要小心一些陷阱,以防一些合同诈骗的情况,有时候甚至也会......


·湖南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哪些
      湖南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哪些?湖南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哪些?这份施行细则是从2003年9月1日起施行的:1、房产税在城市(包括郊区)、......


·什么情况下服刑人员能监外执行
      什么情况下服刑人员能监外执行《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


·天津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实施步骤的计算规则是怎么样的
      天津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实施步骤的计算规则是怎么样的一、天津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实施步骤的计算规则是怎么样的?1、应纳税额转型后应纳税额计算......


·国家土地征用补偿标准是什么?
      国家土地征用补偿标准是什么?近年来,我国的经济发展速度不断加快,公共工程的项目数量也随之增多。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征地事项是不可避免的。因此,了......


·债权人公司应收债务人有哪些
      债权人公司应收债务人有哪些债权人的形式有很多,有的是以个人的形式出现的,而有的是以公司的形式出现的。当然,以个人的形式与以公司的形式出现的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