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离婚子女抚养纠纷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离婚子女抚养纠纷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不少夫妻在离婚的是都会因为子女的抚养权问题而产生纠纷。此时,肯定就无法协议离婚的,就只能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法院对抚养权做出判决。那么离婚子女抚养纠纷的管辖法院该如何确定呢?本文针对这个问题,为您做详细介绍。一、离婚子女抚养纠纷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按照我国离婚管辖的规定,离婚一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这是由于我国的离婚管辖一般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也就是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就是离婚管辖的法院。但是如果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离开户口所在地到起诉时已经连续住了一年以上的地方)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各地法院在级别管辖上也有一定的要求。比如北京法院,一般的离婚案件由基层即个区县人民法院管辖,但如果夫妻双方有争议的财产超过了5000万元,一审就需要在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当然绝大多数案件的离婚管辖法院,一审都是在各地的基层人民法院里审理的。二、离婚子女抚养费如何确定根据我国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综上可知,离婚子女抚养纠纷的管辖也是适用民事纠纷的关系规定的,此时一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离开户口所在地到起诉时已经连续住了一年以上的地方)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小产权房买卖应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小产权房就是指农民自己在土地上修建的房屋,它在市场中其实是可以进行买卖的,但是它不受法律的保护,因此,如果你要买卖小产权房,一定要格外的小心......


·我们知道,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已经出台了,因此对于饮酒驾车、醉
      我们知道,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已经出台了,因此对于饮酒驾车、醉酒驾车的处罚十分严格,如果是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将依法吊销驾驶执照。那么有此人可能......


·香港国际仲裁机构的只能?
      香港国际仲裁机构的只能有哪些国家间都有可能发生纠纷,无论是个人与个人之间还是国家与国家之间。一旦发生纠纷就需要您按照规定和要求进行处理,确......


·检察院不予批捕给谁下发通知书
      一、检察院不予批捕给谁下发通知书?1、会通知公安机关,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2、人......


·2023农村征地补偿政策有哪些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需要对农村的征地的需求量也越来越多,既然有土地的征收,作为农民最关心的自然就是农村土地征收最新的补偿标准,那么,......


·高利贷侵犯名誉权怎么办?
      高利贷侵犯名誉权怎么办?贷款逾期的后催收问题一直困扰着部分借款人,尤其当部分平台的催收者使用暴力催收时候,更加让一些贷款逾期的借款人的内心有点......


·征收方承诺的回迁房七八年还没兑现,该如何维权?
      一、征收方承诺的回迁房七八年还没兑现,该如何维权?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


·土地用途具体有哪些分类?擅自改变用途的如何处罚?
      土地用途具体有哪些分类?擅自改变用途的如何处罚? 一、土地用途具体有哪些分类?  从土地用途看,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具体来......


·山东个体工商户误工费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山东个体工商户误工费的法律规定是什么?误工费赔偿标准“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


·有名合同都是什么合同,有多少种?
      有名合同都是什么合同,有多少种?有名合同指的是在我国《民法典》已有规定的合同种类,并且在法律条文中已经规定了这些合同签订时的注意事项以及成立......


·集中管辖移送管辖是一样的吗?
      集中管辖移送管辖是一样的吗?集中管辖移送管辖并不是一样,当某个地方法院受理一个案件后,发现这个案件不属于自己的管辖范围,那么就要交给具有该案子......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