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诉讼时效中断两次可以吗?


  一、诉讼时效中断两次可以吗?
  
  
  诉讼时效中断的适用条件主要有:
  
  
  1、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事实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其特点在于均是当事人有意识的行为,包括起诉、权利人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的行为。这些法定事由只要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出现即引起时效的中断。
  
  
  2、中断诉讼时效的法定事由,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均产生中断的法律效力。而且诉讼时效中断的次数不受法律限制,也就是说,诉讼时效因权利人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后,权利人在新的诉讼时效期间,再次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可以认定为诉讼时效再次中断。
  
  
  3、从诉讼时效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从而法定事由发生之前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与重新计算的时效期间没有关系。
  
  
  二、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
  
  
  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主要有:
  
  
  1、因请求或同意中断时效的,书面通知应以到达相对人时为事由终止;口头通知应以相对人了解时为事由终止。在时效期间重新起算后,权利人再次请求或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可再次中断。
  
  
  2、因提起诉讼或仲裁中断时效的,应于诉讼终结或法院作出裁判时为事由终止;权利人申请执行程序的,应以执行程序完毕之时为事由终止。
  
  
  三、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效果
  
  
  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发生后,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中断事由存续期间,时效不进行,中断事由终止时,重新计算时效期间。但如何确认中断事由的终止,因事由的性质有别而有所不同:
  
  
  (1)因请求或同意中断时效的,书面通知应以到达相对人时为事由终止;口头通知应以相对人了解时为事由终止。在时效期间重新起算后,权利人再次请求或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可再次中断。
  
  
  (2)因提起诉讼或仲裁中断时效的,应于诉讼终结或法院作出裁判时为事由终止;权利人申请执行程序的,应以执行程序完毕之时为事由终止。
  
  
  (3)因调解中断时效的,调处失败的,以失败之时为事由终止;调处成功而达成合同的,以合同所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时为事由终止。
  
  
  在计算诉讼时效时会根据事件的类型来确定的,诉讼时效也是可以促使着当事人及时的行使自己的追究权,如果在这期间发生了不可抗力或者是其他的法定情况时可以申请诉讼时效中断,当超过了诉讼时效后当事人也是丧失了诉讼的胜诉权,但是还是可以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抢夺罪的后果是怎样的,要怎么处罚抢夺罪?
      说了是抢夺犯罪,那么其后果自然也就是要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了。司法实务中,对抢夺罪的认定也是一个比较重要的问题。那么抢夺犯罪该如何认定呢?而抢......


·私人出车祸怎么开误工单?
      私人出车祸怎么开误工单?私人出车祸是不能开误工单的,交通事故单位误工证明需要写明人物基本信息(包括住址和身份证信息),职务以及月收入多少,在什么......


·商品房预售条件是什么?
      商品房预售条件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海关事务担保担保人有什么条件?
      1、担保人要具有履行海关事务担保能力。根据我国民事基本法律--民法典和担保基本法律--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精神,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人才能作担保人。何谓......


·一、工伤认定程序是怎样的?
      一、工伤认定程序是怎样的?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大体需要经过以下几个程序:(一)1年内向劳动部门申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


·如果夫妻离婚房产怎么分配最合理?
      现代社会,经济飞速发展,房产往往是一个家庭最值钱而且是增值幅度最大的财产。当夫妻双方由于种种原因无法继续婚姻时,如何分割房产,成为了一个很大......


·什么是招标和投标的基本原则?
      政府在进行基础设施建设的时候,对于很多项目,都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建设方。在拿到建设方提供的投标文件后,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审核,从中选择优质......


·国内商标和国外商标相同算侵权吗?
      国内商标和国外商标相同算侵权吗?国内商标和国外商标相同算侵权的,国外知名商标国内抢注算侵权。《商标法》第十三条:就相同或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


·离婚后对方拒付抚养费该怎么办?
      离婚后对方拒付抚养费该怎么办?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当时当场领取离婚......


·自书遗嘱能直接过户吗?
      1、继承房产,应当持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和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2、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


·检察院口头批捕犯罪嫌疑人可以么?
      一、检察院口头批捕犯罪嫌疑人可以么?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