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公司上市具有哪些优缺点?

公司上市具有哪些优缺点?
  
  一、公司上市具有哪些优缺点?
  
  (一)好处:
  
  1.得到资金。
  
  2.公司所有者把公司的一部分卖给大众,相当于找大众来和自己一起承担风险,好比100%持有,赔了就赔100,50%持有,赔了只赔50。
  
  3.增加股东的资产流动性。
  
  4.逃脱银行的控制,用不着再考银行贷款了。
  
  5.提高公司透明度,增加大众对公司的信心。
  
  6.提高公司知名度。
  
  7.如果把一定股份转给管理人员,可以提高管理人员与公司持有者的矛盾(agencyproblem)。
  
  (二)坏处也有:
  
  1.上市是要花钱的。
  
  2.提高透明度的同时也暴露了许多机密。
  
  3.上市以后每一段时间都要把公司的资料通知股份持有者。
  
  4.有可能被恶意控股。
  
  5.在上市的时候,如果股份的价格订的过低,对公司就是一种损失。实际上这是惯例,几乎所有的公司在上市的时候都会把股票的价格订的低一点。
  
  二、上市公司与普通公司的区别
  
  主要有以下几点:
  
  1、上市公司相对于非上市股份公司对财务批露要求更为严格。
  
  2、上市公司的股份可以在证券交易所中挂牌自由交易流通(全流通或部分流通,每个国家制度不同),非上市公司股份不可以在证交所交易流动。
  
  3、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之间他们的问责制度不一样。
  
  4、上市公司上市具备的条件是:股本部总额达3000万元以上。
  
  最后,上市公司能取得整合社会资源的权利(如公开发行增发股票)非上市公司则没有这个权利。
  
  三、上市要求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3.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一千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一千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5.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企业在上市后是可以将公司的股份在证券交易所中进行销售和交易的,公民也是可以根据自身意愿购买股权,如果公民在购买了公司的股权后也是属于公司的股东,在企业获得收益后也是可以股东们也是依法获得收益的,同时在购买了上市公司的股权后也是可以自由的进行转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缓刑执行通知书回执怎么填?
      缓刑执行通知书回执怎么填?缓刑执行通知书回执应当填写:当事人的基本信息、法律依据、适用缓刑的条件、缓刑执行的期限等。缓刑,全称暂缓量刑,也称为......


·合同法撤销权多少
      合同法撤销权多少日内申请一、合同法撤销权申请时长合同撤销权的申请一般十五个工作日,也就是三个星期左右就可以申请到了。二、撤销权的种类纵......


·劳动单位解除合同赔偿金标准怎样计算的
      劳动单位解除合同赔偿金标准怎样计算的按劳动者每工作一年赔偿一个月的工资。如果合同双方对违约金有约定,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如果合同双方在合同中没......


·宁波市工伤鉴定标准2023年的规定是什么?
      当代社会,工伤鉴定在全国应当是统一的,但是可能由于各个地方的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其他的一些因素在具体的实施方面会有一些不同,那么许多人都想要清楚......


·单位犯罪的主体合伙企业可不可以成为?
      我国是一个法治国家,做了违法的事情触犯了何种法律就要接受何种法律的处罚,我们都知道这其中触犯刑法的处罚最为严重。那么今天我们来说一种触犯刑法......


·可以异地交违章罚款吗
      可以异地交违章罚款吗?随着我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日益完善,人们的出行方式也有了更多选择,飞机、火车、轮船,包括现在较为流行的自驾,驾驶自己的......


·抚养费变更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如果有未成年子女的,那么就要对子女的抚养权和抚养费问题作出处理。但这其中的抚养费数额并不是一直不变的。换言之,日后也是可以......


·提起反诉应具备什么条件?
      反诉是指在一个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诉讼法上称为本诉)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与本诉有牵连的独立的反请求。该权利亦......


·聘用食堂工人合同书怎么写?
      聘用食堂工人合同书怎么写?一、聘用食堂工人合同书怎么写?聘用食堂工人合同书应该包括聘用的单位的信息以及被聘用工人的个人详细信息,因为食堂......


·刑事诉讼法追诉期都有哪些规定?
      刑事诉讼法是我国在审理刑事案件或其他对国家和人民危害较大的案件的一部主要依据法律,相关的法律追诉时效也有着一定的要求和期限的。那我们该如何进......


·公安局传唤去问话会拘留吗?
      公安局传唤去问话会拘留吗?公安局传唤去问话不会拘留,传唤是司法机关通知诉讼当事人于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案所采取的一种措施。受传唤人应按传唤要求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