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未成年人故意伤害可以缓刑吗

未成年人故意伤害可以缓刑吗
  
  一、未成年人故意伤害可以缓刑吗
  
  未成年人犯故意伤害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可以从法定的年龄上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犯故意伤害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未成年人故意伤害,是指被告人实施故意伤害他人行为时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我国《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此,未成年人犯故意伤害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可以从法定的年龄上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
  
  1.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可以在六个月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六个月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以特别残忍的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可以在十一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4)故意伤害致一人死亡,伤害手段一般的,可以在十四年至十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伤亡后果、伤残等级、手段的残忍程度等其他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每增加一人轻微伤,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2)每增加一人轻伤,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3)每增加一人重伤,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确定基准刑;
  
  (4)每增加一级一般残疾的,增加二个月至三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每增加一级严重残疾的,增加六个月至九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每增加一级特别严重残疾的,增加二年至二年六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5)使用刀具等锐器伤人的,每次增加三个月至四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使用枪支伤人的,每次增加九个月至一年刑期确定基准刑。
  
  3.罪中犯罪情节
  
  (1)雇佣他人实施故意伤害行为的,对雇佣人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2)因其他违法犯罪目的而实施故意伤害行为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3)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故意伤害罪,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4.罪前、罪后量刑情节
  
  犯罪后积极抢救被害人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要根据量刑幅度、犯罪情节、犯罪危害后果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未成年为心智不成熟,常因为情绪激动造成严重后果。现实中很多人涉嫌故意伤害罪都是因为一时冲动,事后都积极救助被害人,有较好的悔罪表现。未成年人实施故意伤害行为一般都没有犯罪的故意。
  
  未成年人牵涉故意伤害罪时,我国的公安和相关办案单位对这类犯罪者进行相应的审理。审理时,如相关的刑期在三年及三年以下时,我国的判决机关考虑对这类人员进行缓刑判决。保护这类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进行相关的判决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交通死5人伤2怎么处罚
      一、交通死5人伤2怎么处罚根据实际情况才能确定首先要报警,交警队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责任。然后要看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如......


·兼并和收购的区别是什么?
      兼并和收购的区别是什么?一、兼并与收购的定义兼并(Merge)通常是指一家企业以现金、证券或其它形式购买取得其他企业的产权,使其他企业丧失法人资......


·诈骗案的追款要多久的追诉时效?
      诈骗案的追款要多久的追诉时效?一、诈骗案的追款要多久的追诉时效?这要看实际情况,取决于犯罪的追诉期同时和犯罪金额有直接关系;追诉时效的......


·酒后驾驶如何认定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和检验方法》的规定,饮酒驾车判断标准为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


·海外并购上市公司主体方式包括哪些?
      海外并购上市公司主体方式包括哪些?现在上市公司为了扩大规模,也纷纷投入到海外并购中,那么海外并购上市公司主体的方式有哪些?上市公司在进行海外......


·一、交通事故赔偿金能做娃娃抚养费吗?
      一、交通事故赔偿金能做娃娃抚养费吗?可以,但涉及到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还需要对未成年子女支付一定的扶养费,被扶养人是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


·疫情期间减免租金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疫情期间减免租金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


·征地公告超过2年才征收超过时效了吗?
      征地公告超过2年才征收超过时效了吗?一、征地公告超过2年才征收超过时效了吗?征地公告超过两年才征收是已经超过时效了的,根据法律规定,征地的......


·监视居住和取保受审的区别都有哪些
      监视居住和取保受审的区别都有哪些1、期限不同监视居住:最长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取保候审: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2、是否可以申请不同监视居住:不......


·兼职没签劳动合同赔偿怎么进行劳动者可以寻找与用人
      兼职没签劳动合同赔偿怎么进行劳动者可以寻找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


·合同法规定代位权的行使是什么
      合同法规定代位权的行使是什么一、代位权代位权制度是由法国《民法典》在立法中最先确立的。我国《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