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企业不交社保的后果是什么

企业不交社保的后果是什么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给用工缴纳社会保险,将面临以下后果。1、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2、赔偿劳动者社会保险待遇损失。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而遭受损失的,劳动者可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3、被行政机关处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二、劳动者不交的后果有哪些1、无法享受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养老保险金的领取有条件限制,需要缴纳养老金满15年以后,退休后才能按月领取。而医疗保险则需要缴满20年才能够终生享受。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都是累计计算的,缴费越久越多,则享受到的金额、福利越多。2、在部分城市无法买房不少城市都将买房的条件直接和社保挂钩。以北京为例,外地户口要在北京买房需要至少缴满5年的社保,而且中间不能断交,一旦断交则重新计算5年期限。不购买户口的话,不要说计算年限,连买房的门槛都踏不进去。交纳社保既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利,同时也是法定的义务。但实践中却经常出现不交社保的情况,有些是用人单位不交,而有些却是劳动者自己不愿意交,毕竟这样会减少自己的收入。对于不同的主体,在不交社保的情况下,自然产生的法律后果也是不太一样的。不过从长远来看,不管是对单位还是对劳动者来讲,交纳社保其实都是有重大意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商标需要提前多长时间续展
      商标需要提前多长时间续展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


·到劳动局举报多久能处理
      去劳动局举报多久能处理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


·打官司律师费谁付
      打官司律师费谁付如果当事人有必要通过诉讼方式来解决纠纷的话,建议最好是能够委托律师来帮助自己打官司,这样获得有利判决的可能性要大一些。那么打......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程序规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域名争议解决程序的公正性、方便性及快捷性,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以下简称《解决办法......


·4s店上的保险理赔流程麻烦吗?
      随着经济说水平的不断发展,私家车的拥有量也越来越多,我们现在买新车一般都会选择去4s店买,车型多服务到位,还会给您提供车辆保养或保险等业务,取......


·犯罪既遂和未遂是什么意思?
      一、犯罪既遂和未遂是什么意思?犯罪既遂和未遂是犯罪行为进展的状态,犯罪既遂的类型包括四种,即结果犯、行为犯、危险犯和举动犯。1、危害行为......


·一、吉林市工伤工资待遇是什么?
      一、吉林市工伤工资待遇是什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


·违章必须三张照片吗
      看具体情况定,闯红灯的判定条件是由摄像头同时抓拍到3张照片决定的,分别是前轮越过停止线,后轮越过停止线以及前轮超过对面的停止线,只要这三张照片......


·商品购房合同在哪些情况下无效?
      商品购房合同在哪些情况下无效?一、商品购房合同在哪些情况下无效?1、开发企业单位,未取得商品房预售(销售)许可证,与购房人所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


·适用诉前财产保全的情形是什么
      适用诉前财产保全的情形是什么1、只得在情况紧急的情况下提起诉前财产保全当事人通常是在自认为"情况紧急"的情况下提起诉前财产保全,但出于自身利益的......


·营运车辆超员入罪司法解释有哪些
      营运车辆超员入罪司法解释有哪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 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第九......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