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最高院解释夫妻婚内债务是怎样的

最高院解释夫妻婚内债务是怎样的新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自2018年起,我国《婚姻法》颁布了关于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具体的认定标准,其中夫妻共同债务的一个认定原则就是要“共债共签”,意思就是,夫妻共同债务必须是夫妻共同签署才能认可,只有夫妻一方所负债务是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当然,如果是单方所负的债务,但是事后另一方认可了,那么也是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上述规定还有一个例外情况,如果夫妻一方所欠债务,但是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并且债务数额也是在合理范围之内的,那么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二、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处理?1、夫妻双方实行约定财产制的,生存一方在履行了连带清偿责任后,可以在约定财产的范围内行使追偿权。2、夫妻双方实行法定财产制的,应当首先用共同财产清偿。具体清偿顺序如下:(1)双方的共同财产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以共同财产来清偿共同债务,剩余财产在双方之间平等分配。(2)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由法院进行判决。(3)不存在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债务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仍由法院进行判决。3、如果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最高院夫妻债务最新司法解释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法释〔2018〕2号(2018年1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31次会议通过,自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明确和强调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以及其他共同意思表示形式所负的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基本原则。综上所述,目前在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当中,通常都是需要夫妻共同签订的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但是如果一方的债务是用于夫妻婚后共同生活开销的,那么也是会算作夫妻共同债务的,在离婚的时候也会进行平均分割承担。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员工工伤期间公司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吗?
      员工工伤期间公司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吗?员工工伤期间,因为是在工伤治疗期间,或者因为工伤可能影响今后正常上岗工作,所以有些公司为避免遭受劳动......


·故意伤害行为含义说明了已侵害了他人身体吗?
      故意伤害行为含义说明了已侵害了他人身体吗?一、故意伤害行为含义说明了已侵害了他人身体吗?故意伤害的行为已代表着侵犯了公民人身权利;但构成......


·工作保证书怎么样写
      撰写工作保证书没有固定格式,但所包含的内容主要应该有:1、纸张一般直接写“保证书”;2、正文开始前有个抬头,顶格写上对保证书送达方的称呼;3、正......


·在我国没签订劳动合同工伤怎么赔偿?
      职工自己能够默认公司不签劳动合同的这种做法,其实就直接的给自己在以后的用工关系当中埋下了很多的法律风险的。特别是有些公司不签劳动合同,就是为......


·工伤员工停工留薪期结束后待遇是怎样规定的
      工伤员工停工留薪期结束后待遇是怎样规定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的规定......


·如何走离婚诉讼程序2023
      如何走离婚诉讼程序2023一、如何走离婚诉讼程序1、起草起诉状;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4、法院决定是......


·施工工程承包方式有几种?
      施工工程承包方式有几种?按承包范围(内容)划分承包方式按工程承包范围即承包内容划分的承包方式,有建设全过程承包、阶段承包、专项承包和“建造—......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生效是否必须备案
      国家行政单位现在对于相关的专利权是有着适当的干预程度的,因为专利所能够带来的巨大的商业价值是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的非常重要的方法,对于专利权的......


·一、奖牌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一、奖牌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体育竞赛中获得的奖牌、奖金系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有财产。认定夫妻一方在体育竞赛中获得奖金、奖牌是属于夫妻共同......


·遗赠扶养协议是谁和谁签的
      遗赠扶养协议是谁和谁签的《继承法》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最高......


·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规定有哪些
      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从来都是离婚夫妻的焦点所在,同时也是很容易产生纠纷的地方。而为了避免纠纷的产生,我国法律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权进行了相关的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