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履行债务中断诉讼时效的概念是什么

履行债务中断诉讼时效的概念是什么?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发生后,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中断事由存续期间,时效不进行,中断事由终止时,重新计算时效期间。但如何确认中断事由的终止,因事由的性质有别而有所不同:(1)因请求或同意中断时效的,书面通知应以到达相对人时为事由终止;口头通知应以相对人了解时为事由终止。在时效期间重新起算后,权利人再次请求或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可再次中断。(2)因提起诉讼或仲裁中断时效的,应于诉讼终结或法院作出裁判时为事由终止;权利人申请执行程序的,应以执行程序完毕之时为事由终止。(3)因调解中断时效的,调处失败的,以失败之时为事由终止;调处成功而达成合同的,以合同所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时为事由终止。二、债务人可以提前履行债务吗?履行期限有为债务人利益的,有为债权人利益的,也有为双方当事人利益的。对于前者,债权人不得随意请求履行,但债务人可以抛弃其期限利益,在约定的履行期限之前做出履行。对于第二种情况,债权人可以在履行期限前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但债务人无权强行要求他于期限前受领给付。对于第三种情况,债务人无权强行要求债权人于期限前受领,同时债权人也不得请求债务人在期限前履行。综上,也就是说,债务人是否可以提前履行要看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的行为是否有损于债权人的利益。原则上,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间履行债务。依照合同法的规定,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的履行。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应当接受债务人的履行。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负担的,费用由债务人承担。三、欠债不还诉讼时效1、如果有借款合同或者借据,还要看是不是在上面写明了还款日期。写明了还款日期的,从期满的次日起算两年,这个期间可以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前诉讼;2、如果没有写,或者写了但没有写明(比如写的是等手头宽裕了就马上还等等),那么它的诉讼时效为从借款日起算二十年,过期将丧失胜诉的权利。正常的履行债务或债务人在后期通过催收通知之后开始履行债务,这些原本都是诉讼时效中断的重要原因之一。生活中中几乎没有任何一起债务债权案例当中是因为超过诉讼时效被法院驳回的,因为人们往往对于自己的财产权是最为关注的,也千万不要因为关系特殊而不好意思要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传授犯罪方法罪如何处罚
      教授他人犯罪方法,此时虽然没有实际的实施犯罪行为,但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也是构成了犯罪的,即传授犯罪方法罪。此罪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既有口头传......


·服刑时期可以结婚吗,服刑期间是否可以办结婚
      现实中,要是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的话,就需要到监狱里面服刑。不过此时要是在服刑期间,与对方有了结婚的打算,并且也满足了结婚的条件。那此时在服......


·疫情哄抬物价处罚标准是什么?
      疫情期间哄抬物价处罚标准是什么?目前,对于疫情期间哄抬物价的处罚没有统一的标准,具体的情况要根据当地的政府部门的行政通知为准。不管是在疫情期间......


·工作合同到期不续签合同的依据是什么
      劳动合同的期限问题也给员工自身造成了一种危机意识,如果能够起到这样的作用的话其实是有利于促进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的,因为在这个优胜劣汰的时代当中......


·一、离婚后再结婚需要什么手续?
      一、离婚后再结婚需要什么手续?当事人双方只需携带上述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结婚即可。当事人办理再婚登记的特别规定:离婚的......


·保证合同生效日期是什么时候
      保证合同生效日期是什么时候签订合同时,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合同什么时候生效,因为有时候根据法律或者合同中的条例,合同并不会马上生效,对于保证......


·不法分子行贿索贿是什么意思?
      一、行贿索贿是什么意思?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相关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以财物的行为。行为人主观上出于......


·拖欠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拖欠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一、拖欠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劳动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就工资纠纷申请劳动仲裁,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司法鉴定可以重复做吗?
      一、伤残司法鉴定可以重复做吗?鉴定次数没有限定的。只要有一方不服鉴定,可以提起重新鉴定申请。但是否准许。由法官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


·在外地出车祸怎样索赔
      目前,绝大多数保险公司都能够做到“全国通赔”。在这种模式下,消费者可以自由选择保险公司任何分支机构递交保险索赔单证,可以自由选择任何分支机构......


·劳动者在生产劳动的过程当中
      劳动者在生产劳动的过程当中,或许因为工作关系或者个人操作失误,出现了工伤事故,从而需要向公司进行申请赔偿,那么可能有的劳动者会问,劳动关系确......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