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成为税务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者股东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成为税务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者股东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一、成为税务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者股东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担任税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者股东,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税务师事务所:
  
  1.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由税务师担任;
  
  2. 前3年内未因涉税专业服务行为受到税务行政处罚;
  
  3.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科技、咨询公司:
  
  1. 由税务师或者税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股东)发起设立,法定代表人由税务师担任;
  
  2. 前3年内未因涉税专业服务行为受到税务行政处罚;
  
  3.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税务行政复议期限
  
  目前有关税务行政复议申请期限的法律、规章或规范性文件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八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2、《税务行政复议规则(暂行)》第十四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纳税担保人对本规则第八条第(一)项和第(六)项第1、2、3目行为不服的,应当先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可以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申请人按前款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确定的税额、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方可在实际缴清税款和滞纳金后或者所提供的担保得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确认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申请人提供担保的方式包括保证、抵押及质押。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应当对保证人的资格、资信进行审查,对不具备法律规定资格,或者没有能力保证的,有权拒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应当对抵押人、出质人提供的抵押担保、质押担保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抵押担保、质押担保,不予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复议法是对行政复议的基本法,特别法可以有特别规定,但也应遵守基本的游戏规则,根据这条规定,无法认同复议申请期限少于60日内的可以除外并合法有效的。同时也无法认同复议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而不由法律来明确规定执行的。
  
  由于税务局是一种性这个类型的司法机关,故此对于那些有资产,并且给也想成为税务事务所的股东,乃至成为该公司的合伙人的,必须要严格的满足一定的条件,否则即使其能够增加公司的注册资金,也是不能被允许成为股东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单位诈骗罪新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单位诈骗罪新司法解释是怎样的当今社会,诈骗事件频频发生,诈骗手段也层出不穷。单位诈骗罪新司法解释是怎样?主要是从诈骗手段的恶劣程度和危害程度......


·哪些情况下遗嘱无效
      哪些情况下遗嘱无效1、遗嘱人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继承法》第22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最高法关于贯彻执行《......


·婚内一方出资买房离婚房产怎么分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
      婚内一方出资买房离婚房产怎么分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情形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应该属于购房者一方的......


·故意诽谤勒索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老百姓之间发生经济纠纷,应该以法律手段解决。而现实生活中,却有一些人通过诽谤勒索的方式,打击报复对方,这无疑给受害人带来的名誉上的损害。这种......


·一、监护人资格是可以依法改变的人民法院根据是什么?
      一、监护人资格是可以依法改变的人民法院根据是什么?《民法总则》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


·实用新型专利年费缴纳标准是怎样的
      实用新型专利年费缴纳标准是怎样的一、实用新型专利年费缴纳标准是怎样的1、从第1年至第3年每年600;2、从第4年至第5年每年900;3、从第6年至第......


·政府信息公开公正原则有法律依据吗?
      政府信息公开公正原则有法律依据吗?公开透明是维护一个国家安定秩序的基本原则,国家管理部门的各项办事流程均公开透明是一种公平公正的做法。在我......


·一、法律上认定重婚罪什么犯罪?
      一、法律上认定重婚罪什么犯罪?重婚罪是属于侵害一夫一妻婚姻制度的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5条规定,对重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构成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既遂法院会如何量刑?
      构成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既遂法院会如何量刑?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年最新辽宁省大连市高新园区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辽宁省大连市高新园区征地补偿标准最新辽宁省大连市高新园区征地补偿标准辽宁省人民政府公布《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由省......


·土地使用证房主过世如何处理?
      土地使用证房主过世如何处理?土地使用证虽然只是一个证件,但该证件的所有者享有一定面积的土地的使用权,若土地被征收后还可凭借该证件得到补偿款。......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