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的条件具体?

一,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的条件具体有哪些1、必须提交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申请予以受理的首要条件。2、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应当有事实依据和理由。当事人不能既无事实依据,又无任何正当理由,主观地认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当,要求重新认定。事实是否成立,理由是否正当,由重新认定机关审查认定。3、当事人对责任认定不服,申请重新认定,必须在法定的15日期限内申请。4、重新认定的机关: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一般由区(县)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委员会作出,重新认定机关为该地(市)级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委员会。5、重新认定只有一次。重新认定决定是对该事故责任的最终认定,对重新认定决定不服的,不能再次申请重新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或存在过错行为,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所应承担的责任。交通事故责任,是公安交管部门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是否具有交通违法行为、其交通违法行为与交通事故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等客观情况认定当事人的过错责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交通事故的责任的认定在有关环节上确实存在不少的争议,但是只要自己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合理处置就可以,不过在实际的运用上还是会出现不少的错误,所以自己需要学会积极的咨询,这样事情的处理的成功率就会较高,不过更多的需要自己实践条例。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暂时羁押人员能交社保吗?
      1、已经参加机关事业单位社保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下列行政、刑事处罚的,在单位停发工资期间不计算工作年限,暂停缴纳社保。(1)被取保候......


·修缮修理合同
      定作方: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  承揽方: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  一、修缮修理项目、数量、金额......


·协议离婚要的材料都有哪些?
      协议离婚也好诉讼离婚也罢,无论离婚夫妻通过怎样的方式来结束夫妻关系,在提出离婚申请的时候其实都是需要当事人同时提交一定的离婚材料才行,否则工......


·征地补偿和安置费有什么区别?
      征地补偿和安置费有什么区别?征地补偿和安置费的区别就是发放的项目是不一样的,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计算标准,它是按照土地的年产值来进行计算,而安......


·网上立案成功会通知到被告吗
      会的。立案后,法院会书面通知双方,告知已立案,并将原告起诉书发给被告,让被告应诉,并通知开庭时间,以便双方出庭。注意,这种通知,是用书面,而......


·建立劳动关系后员工社保如何办理
      建立劳动关系后员工社保如何办理一、建立劳动关系后员工社保如何办理?1、先在企业的所在辖区开立企业社保帐户2、将企业内已参保的员工社保关系转......


·被委托发明人职务发明属于谁?
      被委托发明人职务发明属于谁?职务发明其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单位应当对发明人或设计人给予奖励。总体上看,有......


·一、劳动合同中关于病假的规定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中关于病假的规定是什么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


·拘役一个月没有缓刑会有案底吗
      拘役一个月没有缓刑会有案底吗一、拘役一个月没有缓刑会有案底吗?被判拘役是会留下案底的。因为拘役是属于构成刑事犯罪后所被判处的一种刑罚,而刑......


·入职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
      目前正是各大院校毕业生进入社会开始求职的时间。这些毕业生在找到心仪的工作之后,在入职时都会与企业签订一份入职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企业会将员......


·买卖合同实际损失的认定是种怎样的
      买卖合同实际损失的认定是种怎样的实际损失的计算,根据双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因为对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前提来计算。这里有三种确定实......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