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工地打架扣工资合法吗?

工地打架扣工资合法吗?工地打架扣工资是合法的。在我国的立法中,对用人单位无故克扣工资的行为作了明确的规定,为劳动者依法维权提供了依据。具体说来,无故克扣工资主要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即在劳动者已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没有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应有的劳动报酬。用人单位确有克扣工资的权利。比如,法律终究规定了以下几种情况,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的工资:(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二、离职工资被扣该怎么办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现行法律没有规定离职时工资什么时候结清。但是根据各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应该在员工离职时结清。新颁布的《劳动合同法》中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职员在工地等工作场所打架,是有可能会被单位扣除工资的,此项规定主要是为了防止他人效仿打架的行为,这无疑会给公司的管理带来极大的不便,故此职员在发现自己的薪资被扣时,首先不是起诉,而是需要向单位询问缘由。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交通事故伤不足以死亡而发生死亡的是否会被判刑?
      一、交通事故伤不足以死亡而发生死亡的是否会被判刑?(一)交通事故伤不足以死亡而发生死亡的是有可能会被判刑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庭审规程?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庭审规程?1、庭审准备(1)传唤当事人,通知其他诉讼参与人出庭参加诉讼。(2)对公开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开庭3日前公告当事人......


·律师辩护坐地起价是否合理?
      一,律师辩护坐地起价是否合理律师办理一般刑事案件代理收费标准:一般刑事犯罪案件侦查阶段2000-4000元/件审查起诉阶段3000-5000元/件(一......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民事责任及刑事责任是什么
      在我国现在以及未来的经济竞争当中,核心竞争力是企业的创造力以及未来的发展方向,而这些在企业当中都属于商业秘密,所以如果在我国侵犯了其他人的商......


·国外有行政拘留吗 行政拘留有案底吗
      行政拘留会有案底吗?有。行政拘留公安机关会依据规定,将处罚档案长期保存,因此,行政拘留会留下违法案底。不可以被消掉,是留在档案记录里的,除非由......


·涉外婚姻离婚判决?
      涉外婚姻离婚判决??涉外婚姻离婚判决?关于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在国内如何申请承认,应视作出判决的国家与我国是否订立司法协助协议而定,对与我国......


·伪造签名刑事责任要不要承担
      伪造签名刑事责任要不要承担一、伪造签名刑事责任要不要承担伪造签名要依据伪造签名的目的而确定法律责任。如果是用于诈骗的,可以按合同诈骗罪、......


·双方轻微伤警察调解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在实际生活当中,由于口角争执或是利益冲突,打架斗殴事件总是不断出现,难以避免。在打架事件当中根据不同的伤情性质,警察是处以不同的立案标准以及......


·侵害人身的赔偿有怎样的范围
      侵害人身的赔偿有怎样的范围一、侵害人身的赔偿有怎样的范围人身伤害损害赔偿的一般原则为赔偿由此造成的财产损失。对于因人身伤害所引起的财产损失......


·刑法中聚众淫乱罪是什么量刑标准?
      刑法中聚众淫乱罪是什么量刑标准?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根据法律规定,所谓的聚众淫乱罪......


·现如今大部分公民在购房的时候都是选择按揭贷款的方式进行的,而
      现如今大部分公民在购房的时候都是选择按揭贷款的方式进行的,而此时也就是向银行贷款出来支付给开发商,然后自己每个月按照约定的数额来偿还银行的贷......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