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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申请书有什么内容?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申请书有什么内容?
  
  一、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申请书有什么内容?
  
  XX民政局:
  
  我们申请登记 〔拟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理由如下(逐项详细说明)
  
  1、举办者的基本情况(是个人的写明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常住户口所在地、现工作单位、政治面貌、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等;是单位的则写明名称、性质、是否具有法人资格等)
  
  2、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写明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常住户口所在地、目前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政治面貌、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否受过刑事处罚等)
  
  3、已经有开办资金 万元,资金的组成情况是 ,资金性质是 (是国有或者非国有,二者比例?)
  
  4、办公和工作活动场所在 〔社会大众都知道能够找到的具体地址〕,性质是(自有或者租用、借用)
  
  5、申请登记的 〔拟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将要从事的业务活动属于行(事)业(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科技、劳动民政、法律服务或者其他),其性质是(必须载明是否是利用非国有资产、是否是自愿举办、是否是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是.有名工作人员,其中有执业资格的执业人员有 名。
  
  6、有规范的内部组织机构,其中权力机构是 ,执行机构是 ,内设机构有(已设置的所有内设机构名称)
  
  7、已经制定了章程,章程符合民政部门的规范并经过业务主管单位 (名称)审查同意。
  
  8、其它相关事项
  
  (一)证书到期换领须提交的材料:
  
  1、申请书(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署并加盖公章);
  
  2、登记证书正副本。
  
  (二)证书遗失补领须提交的材料:
  
  1、申请书(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署并加盖公章);
  
  2、在报刊上刊登的原登记证书作废的声明。 登记管理机关对材料齐全的上述申请,应予以即时办理,并按变更登记收费的标准(每件40元)收费。
  
  9、业务主管单位 (名称)已经批准我们成立。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业务主管单位 (名称)批准成立的 〔拟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已经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条件,特申请登记。
  
  二、注销登记
  
  1、许可依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2、许可程序:
  
  (1)民办非企业单位清算;
  
  (2)清算结束后15日内向原登记民政部门提出注销申请;
  
  (3)民政部门做出决定。
  
  4、许可期限: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
  
  5、收费标准:
  
  6、需提交的材料目录:
  
  (1)注销登记申请书;
  
  (2)业务主管单位的审查文件;
  
  (3)清算报告。
  
  在设立福利院、文艺团体、科研院所、体育场馆等场所时,也是需要向当地的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的,那么在申请时也是需要提交相关的申请书以及相关的材料和证件,如果相关部门审查完毕后,也是需要在二十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在审批通过后也是会颁布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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