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离婚案件中恶意转移财产罪是怎样界定的对于界定恶意转移财产,法律上是有所限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即作了规定。该司法解释123条明确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处理:(1)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造成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2)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妨碍或抗拒人民法院执行的;(3)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支付令的。二、处理“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造成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即属于恶意转移资产的行为。那么,对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人民法院是如何处理的呢?该解释也同时规定“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处理”。即: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离婚期间进行财产的转移只要自己没有按照有关情况进行合理的协商,一般都是恶意的,所以对于此类问题,自己不需要过度的纠结,只要有关部门的介入就可以解决,但是最为关键的就是自己的权益保障在合理有效的区间,否则事情的处置就会存在误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2023绑架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绑架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犯本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


·挪用资金罪一般判几年?
      挪用资金罪一般判几年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


·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有哪些
      这是涉及理论方面的,虽然对于专业人士而言,难度不大。但是对于一般民众而言,那可是非常难理解的。要约是属于双方意思表达的形式上的一种,与之相对......


·醉驾五年到期后怎么申请驾照
      醉驾五年到期后怎么申请驾照酒驾吊销驾驶证,禁驾期满重新考取驾驶证。申领驾驶证基本与初次申领驾驶证相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


·公民轻微伤不赔钱会怎样?
      一、公民轻微伤不赔钱会怎样?公民轻微伤而对方不赔偿的,受害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仍然不赔偿可申请人......


·构成要约的基本条件的内容
      构成要约的基本条件的内容要约的成立应当满足以下六个条件:1.要约人应是具有缔约能力的特定人2.要约的内容须具体、确定3.要约具有缔结合同的目的,并......


·试用期多久签合同才符合要求
      试用期多久签合同才符合要求一、试用期多久签合同合适1、一个月之内签合同。2、参见《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是什么?
      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是什么?(一)具备以下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申请法律援助:1、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需要帮助;2、确因经济困......


·离婚后家庭内财产分配不均可以起诉吗?
      离婚后家庭内财产分配不均可以起诉吗如果是协议离婚反悔是不能得到法律的支持的,诉讼离婚是可以反悔再次起诉分配财产的。现行《婚姻法》第17条......


·商标注册包括续展注册吗
      商标注册包括续展注册吗商标注册不包括续展注册,商标续展的次数及续展有效期:续展注册商标有效期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其有效期仍为10......


·不当得利在民法总则吗
      不当得利在民法总则吗?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总则》同时废止。一、不当得利在民法典吗?《民法典》中规定了不当得利的内容。第九......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